朝奉郎

朝奉郎

朝奉郎,官名。宋初为文散官,秩正六品上。太平兴国元年(公元976年),由朝议郎改名。元丰三年(公元1080年)废,遂为新寄禄官,相当于旧寄禄官后行员外郎、左右司谏。

    • 中文名:朝奉郎
    • 出现年代:宋代
    • 前身:朝议郎
    • 官品:秩正六品上

朝奉郎是散官,而散官是古代表示官员等级的称号,或者有官名而无职事的官称。

与职事官表示所任职务的称号相对而言。例如唐代文散官自开府仪同三司至将士郎凡二十九阶,武散官自骠骑大将军至陪戎八校尉副尉凡四十五阶。故散官亦称阶官。宋代称为寄禄官。明清则职居几品,即授几品阶官,故无散官之名,但亦可特授较高级的阶官。

汉至南北朝,朝廷有时对高级文武官员于本官外另加位亚三司、仪同三司等名号,以示尊崇而无职掌。隋始定散官名称,加给文武重臣,皆无实际职务,而统称官员之有实际职务者为职事官。唐承隋制,置开府仪同三司、特进至文林郎、将仕郎共二十九阶为文散官,骠骑大将军、辅国大将军、镇国大将军至陪戎校尉、陪戎副尉四十五阶为武散官,凡九品以上职事官皆带散位,称为本品。职事官随才录用,迁徙出入,参差不定;散位则皆以门荫结品,然后劳考进叙。职事官与散官品级不定一致,散官低而充高级职事官称守某官,散官高而充低级职事官,称行某官,待遇则按其散官品级。宋初沿唐制,置文武散官,神宗元丰三年(1080)改革官制,依官名确定职掌,据唐朝及以前散官旧制,制定文臣阶官,用以规定官员地位、俸禄等待遇,徽宗政和六年(1116)又制定武臣阶官。金、元皆有文武散官,并有司天散官、太医散官、内侍散官、教坊司散官等。明、清官员级别和待遇依实际所授职官品级,散官仅存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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