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华

李新华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

李新华,男,1953年1月生,汉族,湖南祁东人,1974年6月入党,1969年3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2019年3月22日,李新华接受审查调查。

    • 中文名:李新华
    • 国籍:中国
    • 民族:汉族
    • 出生地:湖南祁东
    • 出生日期:1953年1月
    • 毕业院校:昆明工学院

人物履历

1969.03-1972.03 云南生产建设兵团一师六团班长、排长;

1972.03-1975.09 昆明工学院化工系读书;

1975.09-1977.02 云天化建设指挥部设备组採购员;

1977.02-1978.11 云南天然气化工厂团委负责人、团委书记;

1978.11-1985.06 云南天然气化工厂制袋车间、硝铵车间、尿素车间主任;

1985.06-1992.02 云南天然气化工厂副厂长;

1992.02-1995.06 云南天然气化工厂厂长;

1995.06-1997.03 云南天然气化工厂厂长、党委书记;

1997.03-2001.12 云天化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01.12-2002.04 云天化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02.04-2003.01 云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助理;

2003.01-2007.04 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2007.04-2013.07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人物事件

记过处分

2010年7月16日,位于辽宁省大连市保税区的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原油库输油管道发生爆炸,引发大火併造成大量原油泄漏,致部分原油、管道和设备烧损,另有部分泄漏原油流入附近海域造成污染。事故造成作业人员1人轻伤、1人失蹤;在灭火过程中,消防战士1人牺牲、1人重伤。据统计,事故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为22330.19万元。

据2011年11月24日讯息,国务院日前对中石油在大连所属企业“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等4起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作出批覆,认定这4起事故均为责任事故,并给予64名事故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给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李新华记过处分。

接受审查

2019年3月22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四川省纪委监委讯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李新华接受审查调查。

相关词条

相关搜索

其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