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6年李瑞汉自从台中一中毕业后,前往日本留学,并且进中央大学法科,在学中便通过「辨理士」(相当今日的专利申请专业人)考试,1929年自中央大学毕业后,留校研究法律年余,1930年通过司法科高考,回到台湾省在台北市永乐町担任执业律师。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台湾省由国民政府接收,李瑞汉当选台北市律师公会会长。1947年二二八事件爆发,李瑞汉曾经于3月初召集台北市律师公会开会,对陈仪提出改革意见,此外并没有激烈言行,然于3月10日与同样执业律师的胞弟李瑞峰及友人林连宗,一同于家中被军警拘捕,一去不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