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在中国,标準设计按适用範围分为三类:1、国家标準设计。是对全国工程建设具有重要作用的,跨行业、跨地区、必须在全国範围内统一採用的设计,由主编部门提出报国家主管基本建设的综合部门审批颁发。2、部颁标準设计。主要是在全国各专业範围内必须统一使用的设计,由各专业主管部门审批颁发。3、省、市、自治区标準设计。主要是在本地区内必须统一使用的设计,由省、市、自治区主管基本建设的综合部门审批颁发。标準设计一经批准颁发,就具有技术立法性质,各级生产、建设管理部门和各企业、事业单位都应因地制宜积极採用,无特殊理由不得另行设计。标準设计的编制,一般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前一阶段,主要是确定设计原则和技术条件,提出技术经济合理的设计方案;后一阶段是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提出符合生产、施工要求的施工图。重大项目或技术複杂的项目,可分为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技术简单的项目,可简化为施工图设计一个阶段。
标準设计的优点
採用标準设计的优点是:①设计质量有保证,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②可以减少重複劳动,加快设计速度;③有利于採用和推广新技术;④便于实行构配件生产工厂化、装配化和施工机械化,提高劳动生产率,加快建设进度;⑤有利于节约建设材料,降低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