氏族公社

氏族公社

氏族公社,原始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的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的基本单位。产生于旧石器时代晚期,新石器时代达到鼎盛,在青铜时代趋于瓦解。主要特征为:以血缘为纽带、族外婚、生产资料公有製、共同劳动、产品平均分配、以选举出的氏族首领管理公共事物,重大事务由氏族大会决定。氏族公社历经了母系氏族社会和父系氏族社会,后来为国家所代替。

  • 中文名称
    氏族公社
  • 特点
    社会基本单位
  • 联结形式
    血统 血缘
  • 简称
    氏族
  • 隶属
    原始社会

简介

氏族公社是原始社会的基本单位,以生产资料公有製为基础、以血缘纽带和血统世系相联结的社会组织形式。曾普遍存在于世界各地的原始社会中,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经阶段。氏族公社经历母系氏族公社和父系氏族公社两个阶段。母系氏族公社经蒙昧时代高级阶段继续发展,到野蛮时代低级阶段臻于全盛。到野蛮时代中高级阶段,随着社会生产力和劳动分工的发展,母系氏族公社渐为父系氏族公社所取代。氏族公社具有以下特征和职能生产资料的氏族佔有製是氏族社会生产关系的基础,氏族成员地位平等,无阶级无剥削;有以族长为首的管理机构,族长一般由氏族成员选举或撤换;氏族内部禁婚;死后遗产须留在氏族内,由同族成员继承;同氏族人有相互援助、保护及执行血亲复仇的义务;氏族有自己的名称、共同的宗教节日和墓地。随着私有製和阶级的产生,氏族公社就趋于解体。在阶级社会初期,仍不同程度地储存着氏族公社的某些残迹。

分类

氏族公社的历史可分为两个阶段,即母系氏族公社阶段和父系氏族公社阶段。

母系氏族公社

母系民族公社是氏族社会的主要阶段。母系氏族公社的主要特征是:

妇女居于支配地位,丈夫居于妻方,辈份从母系计算,财产由母系继承。这时实行族外婚製,就是同一氏族内部不许通婚,只有不同氏族之间的同辈男女可以互为夫妻。后来发展为对偶婚,就是在互婚的男女群中各有一个主要配偶,但不严格。所生子女仍知母不知父。这时氏族共财,实行原始共产主义。母系氏族公社分为初期和发展时期两个阶段。

山顶洞人母系氏族公社的初期阶段约为距今十万年至一万年之间,考古学上为旧石器时代晚期。这时人类的体质特征已与现代人基本相同,学术界称为晚期“智人”,亦称“新人”。

山顶洞人是在北京周口店龙骨山的洞穴中发现的。已发现的人骨化石属于八个个体,其中较完整的有三具头骨,一为男性老人,二为女性,属于蒙古人种,距今约有一万八千年①。洞穴中所出石器仍为打製,属于旧石器时代晚期。有些器物则製作精致。如作装饰品用的小石珠、穿孔砾石、兽类牙齿、海蚶壳等。

河姆渡文化母系氏族公社的发展时期始于距今一万年左右。从这时起,人类所用石器主要为磨製石器,考古学上称之为新石器,称此时代为新石器时代。此时已发明并使用陶器,这是原始人类文化的一大进步。

河姆渡文化分布在浙江绍兴与宁波之间,为新石器时代繁荣时期的文化,距今约有六千八百年。生产工具有石斧、石凿、骨耜、骨镞等,陶器为黑色,有釜、钵、罐、盆、盘等,都是手製的。河姆渡居民已大量种植水稻,考古发掘时发现有很多稻谷、稻壳、稻茎的遗存,证明了当时的农业已相当发展。此外,还发现一种栽桩架板高于地面的干栏式建筑①,可证当时的居地近水低湿,建筑技术已相当进步。

仰韶文化仰韶文化距今约五千多年,亦属于母系氏族繁荣时期的文化。这类文化是1921年首次在河南渑(miǎn免)池县仰韶村发现,因以“仰韶”作为这类文化的名称。这类文化的分布区域很广,遍布于黄河中上游各省,以手製精致的彩绘陶器和磨製石器为其主要文化特点。着名的仰韶文化遗址有陕西西安的半坡村遗址和临潼的姜寨遗址。

半坡村遗址半坡村遗址在西安的东郊,是一个比较完整的村落遗址。遗址略呈椭圆形,北面为氏族墓地,南面为居住区,东北面为陶器窑场。居住区内的建筑有一定的布局,房屋有大有小,大的面积达120平方米左右,只有一间,可能是氏族(或部落)首长的住室或议事集会场所。

父系氏族公社

父系氏族公社是由氏族公社向阶级社会过渡的社会组织形式。父系氏族公社的主要特征是:

男子居于支配地位,妻子从夫而居,辈份从父系计算,财产由父系继承。这时,男子不再以狩猎、捕鱼为主,而是代替妇女从事农业和饲养业,农业和饲养业已成为人们的主要生活来源。妇女在经济上已退居次要地位,她们的职能已转向主要从事于家务劳动和生儿育女。母系氏族製瓦解,父系氏族製产生。这时的婚姻形态也由对偶婚向一夫一妻製过渡。父系氏族公社内部以男子为中心分裂成为若干个大家庭,各大家庭内部又分裂为若干个一夫一妻的小家庭。至此,以血缘为纽带的氏族公社瓦解,代之以地缘为纽带的农村公社在形成,以小家庭为单位的私有製在产生,人们随着贪富的不断分化,阶级在形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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