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同化

民族同化

一个民族或其一部分丧失本民族的特徵而变成另一个民族的现象。它是从民族产生以来,在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都存在的历史现象。民族同化可分为自然同化与强迫同化两种。自然同化是进步现象,而强迫同化则是反动的,二者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 中文名称
    民族同化
  • 在中国
    无强迫同化
  • 本    质
    社会发展中的历史现象
  • 分    类
    自然同化与强迫同化

正文

一个民族或其一部分丧失本民族特徵而变成另一个民族的现象。它是从民族产生以来,在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都存在的历史现象。

民族同化可分为自然同化与强迫同化两种。自然同化是进步现象,而强迫同化则是反动的,二者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自然同化一般表现为:比较落后的民族与比较先进的民族交往时,自然吸收先进民族的文化,逐渐改变、直至最后完全丧失自己的民族特徵,变成了别的民族。整个过程是自愿自然演进的,没有藉助于暴力、特权和任何强制手段。但是,在同化的过程中也存在着斗争,被同化民族中往往有少数人特别是统治阶级中的当权者,企图用行政命令的办法阻止同化的趋势,但其结果总是阻挡不住。因为,自然同化是先进取代落后,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同化在世界各国和中国历史上曾大量发生。美利坚合众国在1891~1909年的19年中,从欧洲迁去移民1000多万人,其中有奥地利人、英国人、法国人、德国人、匈牙利人、爱尔兰人、义大利人、波兰人、俄国人(大部分是犹太人)、瑞典人等。这些来自不同民族的移民后来逐渐同化,形成了美利坚民族。Β.И.列宁曾形象地把纽约州比作碾碎民族差别的大磨房。在俄国资本主义发展时期,几十万俄罗斯农民和工人被吸引到乌克兰民族地区,很多人被乌克兰民族所同化。中国历史上许多少数民族,如匈奴、鲜卑、契丹、羯等族的一部分,进入中原地区以后,受到汉族先进生产方式的影响,逐渐地接受了汉族的文化,最后丧失了本民族的特徵,成为汉族的一部分。这种自然同化具有极大的历史进步作用。

强迫同化是一个民族利用暴力或特权强制别的民族放弃自己的特徵而成为它的一部分。这种现象,主要表现在统治民族的统治阶级对被统治民族的强制上。如王莽新朝时,强迫匈奴人改匈奴称号为汉族称号,改匈奴人姓名为汉人姓名。清初满族统治者强迫汉人改穿满人服装,照满人习惯蓄髮。北洋军阀政府和国民党政府强迫许多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只準用汉文和汉语教学,不準使用各民族自己的语言文字等。强迫同化是以被同化民族遭受很大的痛苦和牺牲作代价的,是民族压迫的一种表现,因而受到被统治民族的坚决反抗。无产阶级坚决反对强迫同化。

民族同化

定义则争议不大,它是指“一个民族或其一部分丧失本民族特徵而变成另一个民

族的现象。”[6](P312)根据民族同化的定义,我们也可以用公式“A+B=B”表示之。民族同化最主要的

特徵便是一个民族或其一部分丧失了民族意识,而最终认同于另一个民族,其成员成为另一个民族的

组成部分,抛弃了本民族的自称,并接受、使用另一个民族的族称。民族同化的结果并没有生成新的

民族,但使同化后的民族共同体规模扩大了。民族同化有两种不同的途径:即自然同化与强制同化。

明白了民族融合与民族同化的区别后,我们就会认识到那种把民族的自然同化称为民族融合的主

张[9](P13-14)也是不正确的。

两者发生的时间不同。上边的引文讲得就很清楚,民族同化是“在阶级社会中”,而民族融

合“不是在最近,也不是在不久的将来所能实现的,而是要到阶级消灭、国家消亡之后才能达到

的。”②“所谓民族融合,就是到共产主义以后。”③

两者发生的範围大小不同。一般都认为,民族同化是指一部分民族同化于另一部分民族

之中,“不是某个民族同化另一个民族,就是它同化于另一个民族。因此,同化只是个别和某些

民族的消失,各民族之间的差别并未消失,民族这一历史範畴依然存在。”①“民族同化是部分

民族的消失,即被同化的那些民族消失了。”②而民族融合的範围则比民族同化的範围宽广,

“所谓民族融合,乃是一切民族的消亡,就是世界上所有的民族都不存在了。”③“民族融合乃

是一切民族的消亡,全世界形成为一种与民族共同体完全不同的新的统一的‘全人类共同

体’”。④“民族融合可以理解为不同民族互相渗透,甲中有乙,乙中有甲,甲和乙中有丙,而丙

中也有甲、乙的成分……,民族界限逐渐磨灭,不但各民族之间的差别消失了,连民族这一範畴

也根本不复存在,所有的民族都走向消亡,亦即民族的终结。”⑤

两者发生的方式与过程不同。有些着作把有关历史现象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强迫同化,

有的凭藉政治暴力与民族特权进行同化,如清兵入关,强迫汉人剪头髮,谓之‘留头不留髮,留

发不留头’;有的凭藉政治权力强制统治民族同化于经济文化先进的被统治民族,如中国历史

上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统治者实行的汉化政策,尤其以北魏孝文帝的汉化政策最为典型。二

是自然同化,不同的民族在长期的共处中,落后的民族在先进民族的潜移默化中丧失本民族的

特性。”⑥而民族融合,一般都认为这是一个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在这个历史发展过程中不

存在强制与暴力。“各民族之间在经济、文化交流和共同的斗争中,先进的优秀的东西不断为

大家所认识,所接受,并继续发展;落后的低劣的东西不断被抛弃,被淘汰,从而使各民族之间

共同的东西越来越多。”⑦

两者的性质也不相同。一般都引用列宁《关于民族问题的批评意见》中的一句话,同化“即

丧失民族特性,变成另一个民族的问题”。认为同化“是民族压迫制度的产物,也是民族压迫的

一种表现形式。”⑧“统治民族、剥削阶级所奉行的这种强迫同化政策,造成民族隔阂、对抗和

冲突,毒化民族关係,加深民族壁垒,是妨碍民族接近,阻碍历史进步的。”⑨而“自然同化是历

史发展中的进步现象,强制同化是建立在被同化民族的痛苦的基础上的,是违背被同化民族意

愿的。因而是民族压迫的一种表现,我们坚决反对。”○10许多着作在论述民族融合的过程中显

示出民族融合的实质,它是各族“互相交往、互相联繫、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的东西日益增

多,原有的特徵越来越少,直到完全消失的结果。”○11

由此看来,上述着作对于民族同化与民族融合二词区别得是很清楚的,民族同化存在贬义

词的性质也是很明确的,而民族融合的性质自然有所不同,有的着作甚至提出“不应在民族不

平等条件仍然存在的情况下,轻易地谈民族融合问题。”○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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