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民 (mín)会意。字从尸从氏。"尸"意为"身体不动弹",引申为"不迁徙"。"氏"意为"国族"、"族"。"尸"与"氏"联合起来表示"在地常住人口"、"土着"。

古者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农民,有工民。《注》德能居位曰士;闢土植谷曰农;巧心劳手成器物曰工;通财货曰商。--《谷梁传·成元年》

可用作姓氏。

笔画数:5;部首:乛。

  • 中文名称
  • 外文名称
    people
  • 五笔86&98
    NAV
  • 词性
    名词,形容词
  • 拼音
    mín
  • 笔顺读写
    折横折横折
  • 笔顺编码
    51515
  • 部首
  • 郑码
    yybh
  • 仓颉
    RVP
  • 造字法
    象形
  • Unicode
    CJK 统一汉字 U+6C11
  • 总笔画
    5
  • 结构
    单一结构
  • 四角号码
    77747
  • 笔顺编号
    51515

基本信息

字型结构

部首:乛

部外笔画:4

总笔画:5

编码信息

五笔86&98:NAV 仓颉:RVP

笔顺编号:51515 四角号码:77747 UniCode:CJK 统一汉字U+6C11

基本解释

1.人民:国计民生;为民除害。

2某一类人:汉民;农民;居民;股民。

3.民间的:民歌;民俗。

4:非军人,非军事的:民航;民用产品.

5.姓。

演变历史

民 mín 【名】 (指事。从古文之象。古文从母,取蕃育意。古代指黎民百姓,平民。与君、官对称) 同本义〖commonpeople〗 民,众萌也。从古文之象。--《说文》。按,古文从母。取蕃育也,上下众多意,指事。 民,氓也。--《广雅》。按,土着者曰民,外来者曰氓。 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农民,有工民。--《谷梁传·成公元年》 夫民神之主也。--《左传·桓公六年》

详细解释

本义:常住在地的氏族。

说明:古代的氏族虽然以国为氏,但国家也有整个搬迁的,如周初武王所封的杞国,就曾一再举国搬迁。 氏族整体搬迁的例子也很多,如山东发现的伏羲庙残碑:东迁少典,居于颛顼,以奉伏羲之祀。除了举国举族整体搬迁的情况,肯定还存在累世不迁的情况。累世不迁的国族、氏族,就是尸氏(=民)。故民在本义上是集体名词。

民:

甲骨文如右图,其本意为:被用一刃物刺瞎眼睛的人。据郭沫若着《奴隶製时代》一书指出:民字应是横目的象形字,横目带刺,盖盲其一目以为奴征,即民为奴隶。不过这个说法仍有待考证。若以盲一目的人,就是奴隶,谁其信之,纵信,数量极少,怎能是社会生产力量。民,据书经盘庚篇,他们是自由民不是奴隶。盘庚帝想迁都于今河南安阳县,他们先作动员报告,打通思想说古我先后罔不惟民之承。视民利用迁。朕(我)及笃敬(大臣),恭承民命。用永地于新邑。对于民众谆谆劝导,没有强迫命令,这些民众,必是普通农民,不是奴隶,若是奴隶,可以强迫命令口气,没有这样温和。他又何须费神去加以说服后,才开始迁徙呢。

说文民部民,萌也。象草芽之形。古代没有教养文化的人为民,转音加亡为氓。左傍亡为无字,当无地之民解。孔子说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民不仅为家内劳动,且去当兵,即负劳役地租的农奴,不是奴隶。无奴派创始人黄现璠教授于《中国历史没有奴隶社会》一书中对金文民字形字义以及《尚书·盘庚》中所言之民深入细致研究后认为:

百姓。

古代指有别于君主、群臣百官和士大夫以上各阶层的庶民(多与君、臣、人相对)。现代指有别于军人和政府工作人员的人民民众。明 黄道周《节寰袁公传》:公(袁可立)乃抗疏曰:'朝有不直、毁名之臣,则民生休戚、人品邪正,谁复为国家昌言乎?'中国台北 梁秉锟《莱阳县志》卷25P2:时白莲妖人徐鸿儒猖獗于西,毛文龙跋扈于北,高丽亦不靖,征调繁兴所在惊惶。(袁)可立筹划镇定之,民得安堵。

指世代定居在地的人。

特指汉族人。

古代指士兵。

民间的。

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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