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船瓜洲

泊船瓜洲

《泊船瓜洲》是北宋诗人王安石创作的一首七言绝句。其中名句"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千百年来一直为人所传颂。诗中"绿"字将无形的春风化为鲜明的形象,极其传神。

从字面上看,该诗是流露着对故乡的怀念之情,大有急欲飞舟渡江回家和亲人团聚的愿望,其实在字裏行间也寓着他重返政治舞台、推行新政的强烈欲望。

  • 作者
    王安石
  • 页数
    1
  • 作品名称
    《泊船瓜洲》
  • 创作年代
    北宋

原文

               泊船瓜洲

泊船瓜洲

[北宋]王安石

京口瓜洲一水间,

锺山只隔数重山。

春风又绿江南岸,

明月何时照我还。

译文注解

译文

(对面的)京口和(这裏北岸的)瓜洲不过是在一条横着的江的距离之内,(在远处的)锺山也就只是隔着几重山峦而已。春风又把(对岸的)江南大地吹绿了,明月啊,你什麽时候可以照着我回到(对面江南的)故乡呢?

注解

①泊船:停船。泊,停泊。

②京口:在今江苏省镇江市,长江的南岸。

泊船瓜洲

③瓜洲:在长江北岸,扬州南郊,即今扬州市南部长江边,京杭运河分支入江处。

④一水:一条河。古人除将黄河特称为“河”,长江特称为“江”之外,大多数情况下称河流为“水”,如汝水、汉水、浙水、湘水、澧水等等。这裏的“一水”指长江。 

⑤间(jiān):在一定的空间、(时间)内。要注意不能误读成去声,不是动词“间隔”的“间”。根据本诗平仄格律、“间”字固有的词义,以及古人语言习惯,此“间”字必须为平声。“一水间”为体词性偏正片语,内部结构与“咫尺间”、“几步间”、“一瞬间”、“一念间”相同,中心词为“间”,限定成分为“一水”。整句的意思是说京口和瓜州就一条(横向的)河的距离之内。按古人文言的说法,即所谓仅“一水之遥”。王安石是想说江南江北之近,而不是想说它们之隔离。

⑥锺山:今南京市的紫金山。

⑦隔:间隔。 

⑧数重:几层,读shù chóng。

⑨绿:吹绿,又。《临川先生文集》卷二九作“自”,兹据张氏涉园影元本《王荆文公诗笺注》卷四三校改。

⑩还(huán):回。

人物简介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北宋人,字介甫,晚号半山,汉族江右民系。逝世后追謚号“文”,王安石世人称其为王文公,自号临川先生,小字獾郎,晚年封荆国公,宋徽宗时追封为舒王。故世人又称王荆公、舒王。北宋临川县城盐埠岭(今临川区邓家巷)人。中国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在文学中具有突出成就。其诗“学杜得其瘦硬”,擅长于说理与修辞,善于用典故,风格遒劲有力,警闢精绝,也有情韵深婉的作品。[2]

王安石

着有《临川先生文集》。现存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庆历二年登杨寘榜进士第四名,先后任签书淮南东路节度判官公事[江苏省扬州市]、鄞县知县吏[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舒州通判[安徽省安庆市]、江南东路刑狱。治平四年(公元1067年)神宗初即位,诏安石知江宁府,旋召为翰林学士。

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提为参知政事,从熙宁三年起,两度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推行新法。熙宁九年罢相后隐居。元祐元年,王安石在江宁府的半山园去世,謚号“文”,又称王文公。宋哲宗赵煦追赠王安石为太傅,并命中书舍人苏轼撰写《王安石赠太傅》的"製词"。其政治变法对北宋后期社会经济具有很深的影响,已具备近代变革的特点,被列宁誉为是“中国十一世纪伟大的改革家”。与韩愈、柳宗元、欧阳修、苏洵、苏轼、苏辙、曾巩并称“唐宋八大家”。[1]

作品鑒赏

这是一首着名的抒情小诗,抒发了诗人眺望江南、思念家乡的深切感情。本诗从字面上看,是流露着对故乡的怀念之情,大有急欲飞舟渡江回家和亲人团聚的愿望。其实,在字裏行间也寓着他重返政治舞台、推行新政的强烈欲望。

诗人回首江南,大地一片翠绿,这固然是春风吹绿的,但是那葱绿的禾苗难道不是变法措施产生的实效吗?但是官场是险象环生的,诗人望着这瓜洲渡口,也望着锺山的明月,发出了“明月何时照我还”的慨叹,诗人是想早点离开是非黑白颠倒的官场,体现作者希望重返那没有利益纷争的家乡,很有余韵。这首诗不仅借景抒情,情寓于景,情景交融,而且叙事也富有情致,境界开阔,格调清新、最令人津津乐道的还是在修辞上的锤炼。

“绿”字是吹绿的意思,是使动用法,用得绝妙。传说王安石为用好这个字改动了十多次,从“到”“过”“入”“满”等十多个动词中最后选定了“绿”字。因为其他文字只表达春风的到来,却没表现春天到来后千裏江岸一片新绿的景物变化。

生平经历

王安石出身于临江军(今江西樟树)。生活在地方官家庭,自幼聪颖,读书过目不忘。从小随父宦游南北各地,更增加了社会阅历,开阔了眼界,目睹了人民生活的艰辛,对宋王朝“积贫”、“积弱”的局面有了一定的感性认识,青年时期便立下了“矫世变俗”之志。庆历二年(1042年)三月,考中进士,授淮南节度判官。之后调任鄞县(今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为人正直,执法严明,为百姓做了不少有益的事。组织民工修堤堰,挖陂塘,改善农田水利灌溉,便利交通。在青黄不接时,将官库中的储粮低息贷给农户,解决百姓度荒困难。1058年(嘉祐三年)冬,王安石改任三司度支判官。次年春,他到了京城开封,上万言书。他指出,法度必须改革,以求其能“合于当世之变”。他认为变法的先决条件是培养人才,因此他主张废除科举製度,官吏应从基层(“乡党”)选拔。王安石

王安石

2.1恳辞入朝

皇祐三年(1051年),任舒州通判,颇有政绩。宰相文彦博推荐他为群牧判官,出任常州知州、江东刑狱提典。嘉祐三年(1058年)任度支判官时,向宋仁宗上万言书,对官製、科举以及奢靡无节的颓败风气作了深刻的揭露,请求改革政治,加强边防,提出了“收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的理财原则,但并未引起朝廷的重视。不久朝廷任命他入直集贤院,同修起居注,他不愿任此闲职,固辞不就,遂改任知製诰,替皇帝起草诏令文告,纠察在京刑狱,因言忤旨意,难以在朝为官,于八年(1063年)八月以母病为由辞官回江宁守丧。英宗即位后(1063年—1066年),屡召王安石赴京,均以服母丧和有病为由,恳辞入朝。

2.2改革运动

1067年神宗继位,起用王安石为江宁知府,旋即诏为翰林学士兼侍讲,为摆脱宋王朝所面临的政治、经济危机以及辽、西夏不断侵扰的困境,1068年,神宗召王安石“越次入对”,即上书主张变法。次年任参知政事,主持变法。为指导变法的实施,设立三司製置条例司,物色了一批拥护变法王安石的官员参与製订新法。

王安石

1070年王安石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位同宰相,在全国範围内推行新法,开始大规模的改革运动。所行新法在财政方面有均输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在军事方面有置将法、保甲法、保马法等。同时,改革科举製度,为推行新法培育人才。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限製了大地主和豪商对农民的剥削,促进了农田水利事业的发展,国家财政状况有所改善,军事力量也得到加强。王安石被列宁称为“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毛泽东也称赞“王安石最可贵之处在于他提出了‘人言不足恤’的思想”。(“人言不足恤”并不是由王安石等变法派人士提出来的,而是反对派对变法派的污蔑之词,原文类似的有三句“天命不足畏,众言不足从,祖宗之法不足用”,王安石听到这句话之后深觉其符合自己的变法主旨,遂大加宣扬。)变法使朝廷垄断了商品贸易,不仅是官僚、大地主、还有小商人的利益均遭侵犯,社会原有秩序遭到破坏,遭到保守派的激烈反对,特别是曹太后、高太后的顽固阻梗。加上在实施过程中过分求大求快,许多官吏借机敲诈盘剥,使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害,而上书直谏变法危害的贤良才能大臣均遭王安石罢黜或贬官或流放,导致税吏越发恣意妄为、胆大包天,此种情况愈演愈烈,实际效果与主观构想相差甚远。王安石处于“众疑群谤”之中,宋神宗迫于皇亲贵戚和反对新法大臣的压力,于1074年四月接受王安石辞去相位,再任江宁知府。次年虽又起用为相,但因新法派内部分裂及保守派的挑拨离间,王安石实际上难有作为,至熙宁九年十月再次罢相,出任江南签判,次年隐退江宁,过着闲居生活。

1085年,哲宗即位,年仅十岁,由太皇太后高氏临朝听政,啓用反对变法的司马光为相,在苏轼的几番上奏下,废除了大多数为害甚巨的新法。王安石在忧愤和遗恨中于翌年四月去世,葬于江宁半山园。王安石晚年封荆国公,世称王荆公、王文公、临川先生。死后被追封为 “太傅”;绍圣年间,赐謚号为 “文”,配享神宗的庙庭;徽宗时,又配享文宣王庙。而钦宗时,皇帝下诏停止他文宣王庙配享。高宗採纳赵鼎、吕聪的意见,削去了其“舒王”的封号。

王安石执政之所以能敢作敢为,矢志改革,是受其进步的哲学思想支配,他把“新故相除”看做是自然界发展变化的规律,从而树立了“天命不足畏,众言不足从,祖宗之法不足用”的大无畏精神。这些进步思想在他的文学作品中也闪烁着夺目的光彩。其散文长于说理,言简意深,笔力雄健,见识超群;诗词则遒劲清新,豪气纵横,对宋初形式主义的文风是有力的沖击,对豪放派诗词有直接影响。其着作极为丰富,存世的有《临川集》、《临川集拾遗》、《三经新义》(残卷)、《唐宋百家诗选》、《诗义钩沉》等。

王安石从小在外,为官四处奔波,但对家乡有着一股挚情,几次回乡探亲,对家乡的亲朋好友,名胜古迹,写了许多诗文、书信、墓志,表达了他热爱家乡的思想感情。家乡人民也对他有着深深的景仰和怀念。许多地名都是为纪念他而取的,家乡学者着书撰文,为王安石辩诬:南宋金溪陆九渊在《荆公祠堂祀》中盛赞其人品高尚,贬斥了王安石的政敌;清代金溪蔡上翔,穷毕生精力撰写《王荆公年谱考略》,以辩宋史之诬。

政治活动

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以进士第四名及第,历任签书淮南(江苏省扬州市)节度判官厅公事、知鄞县(今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事、舒州(今安徽省安庆市)通判,旋又外调提点江南东路刑狱公事[江西、安徽一带],江宁知府(江苏省南京市)。多年的地方官经历,使王安石认识到宋代社会贫困化的根源在于兼并,宋封建统治所面临的危局是“内则不能无以社稷为忧,外则不能无惧于夷狄”。因此,王安石在嘉祐三年(BC1058年)上宋仁宗赵祯的万言书中,要求对宋初以来的法度进行全盘改革,扭转积贫积弱的局势。以历史上晋武帝司马炎、唐玄宗李隆基等人只图“逸豫”,不求改革,终于覆灭的事实为例,王安石对改革抱有士大夫群中少见的紧迫感,大声疾呼:“以古準今,则天下安危治乱尚可以有为,有为之时莫急于今日”,要求立即实现对法度的变革;不然,汉亡于黄巾,唐亡于黄巢的历史必将重演,宋王朝也必将走上覆灭的道路。封建士大夫也把治国太平的厚望寄托于王安石,期待他能早日登台执政。熙宁初,王安石以翰林学士侍从之臣的身份,同年轻的宋神宗议论治国之道,深得宋神宗赏识。熙宁二年(BC1069年),王安石出任参知政事,次年,又升任宰相,开王安石始大力推行改革,以博学善文见称的福建浦城才子章悦为谋士,以章惇、章衡、蔡确等为变法派的中坚分子。

王安石

王安石变法的目的在于富国强兵,借以扭转北宋积贫积弱的局势,巩固地主阶级的统治。王安石明确提出理财是宰相要抓的头等大事,阐释了政事和理财的关系,曾经指出:“今所以未举事者,凡以财不足故,故臣以理财为方今先急”,“政事所以理财,理财乃所谓义也”。更重要的是,王安石在执政前就认为,只有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才能解决好国家财政问题:“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执政以后,王安石继续发挥了他的这一见解,曾经指出:“今所以未举事者,凡以财不足故,故臣以理财为方今先急”,而“理财以农事为急,农以去其疾苦、抑兼并、便趋农为急”。在这次改革中,王安石把发展生产作为当务之急而摆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上。王安石认为,要发展生产,首先是“去(劳动者)疾苦、抑兼并、便趣农”,把劳动者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使那些游手好闲者也回到生产第一线,收成好坏就决定于人而不决定于天。要达到这一目的,国家政权需製定相应的方针政策,在全国範围内进行从上到下的改革。王安石虽然强调了国家政权在改革中的领导作用,但他并不赞成国家过多地干预社会生产和经济生活,反对搞过多的专利征榷,提出和坚持“榷法不宜太多”的主张和做法。在王安石上述思想的指导下,变法派製订和实施了诸如农田水利、青苗、免役、均输、市易、免行钱、矿税抽分製等一系列的新法,从农业到手工业、商业,从乡村到城市,展开了广泛的社会改革。与此同时,王安石为首的变法派改革军事製度,以提高军队的貭素和战斗力,强化对广大农村的控製;为培养更多的社会需要的人才,对科举、学校教育製度也进行了改革,王安石亲自撰写《周礼义》、《书义》、《诗义》,即所谓的《三经新义》,为学校教育改革提供了新教材。

多年为官经历,使王安石认识到宋代社会贫困化的根源在于兼并,宋封建统治所面临的危局是“内则不能无以社稷为忧,外则不能无惧于夷狄”。因此,王安石在嘉祐三年(BC1058年)上宋仁宗赵祯的万言书中,要求对宋初以来的法度进行全盘改革,扭转积贫积弱的局势。以历史上晋武帝司马炎、唐玄宗李隆基等人只图“逸豫”,不求改革,终于覆灭的事实为例,王安石对改革抱有士大夫群中少见的紧迫感,大声疾呼:“以古準今,则天下安危治乱尚可以有为,有为之时莫急于今日”,要求立即实现对法度的变革;不然,汉亡于黄巾,唐亡于黄巢的历史必将重演,宋王朝也必将走上覆灭的道路。封建士大夫也把治国太平的厚望寄托于王安石,期待他能早日登台执政。熙宁初,王安石以翰林学士侍从之臣的身份,同年轻的宋神宗议论治国之道,深得宋神宗赏识。熙宁二年(BC1069年),王安石出任参知政事,次年,又升任宰相,开始大力推行改革。王安石变法的目的在于富国强兵,借以扭转北宋积贫积弱的局势,巩固地主阶级的统治。然而变法触犯了保守派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反对。因此,王安石在熙宁七年第一次罢相。特别是由于变法的设计者王安石与变法的最高主持者宋神宗在如何变法的问题上产生分歧,王安石复相后得不到更多支持。加上变法派内部分裂,其子王雱的病故,王安石于熙宁九年第二次辞去宰相职务,从此闲居江宁府。宋哲宗元祐元年(BC1086年),保守派得势,此前的新法都被废除。政局的逆转,使王安石深感不安,当他听到免役法也被废除时,不禁悲愤地说:“亦罢至此乎!”不久便郁然病逝。

3.1酝酿变法

熙宁元年(1068年),新即位的宋神宗问王安石:“当今治国之道,当以何为先?”王安石答:“以 择术为始。”熙宁二年,宋神宗问王安石:“不知卿所施设,以何为先?”王安石答:“变风俗,立法度,方今所急也。凡欲美风俗,在长君子,消小人,以礼义廉耻由君子出故也”。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王安石开始推行新法,採取一系列改革措施。翰林学士範镇认为实行“青苗法”是变富人之多取而少取之,然“少取与多取,犹五十步与百步”,七八月间範纯仁上书皇上,公开指责安石“掊克财利”,舍“尧舜知人安民之道”,御史中丞吕诲上书劾王安石巧诈,说他:“置诸宰辅,天下必受其祸”。一次宋神宗和文彦博讨论变法之事,神宗说:“更张法製,于士大夫诚多不悦,然与百姓何所不便?”文彦博说:“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第二年,司马光给王安石写了三封长信——《与(王)介甫书》责难王安石“财利不以委三司而自治之,更立製置三司条例司”,“又置提举常平广惠仓使者”,“今介甫为政,尽变更祖宗旧法,先者后之,上者下之,右者左之,成者毁灭之,弃者取之,矻矻焉穷日力,继之以夜不得息”,“今介甫为政,首建製置条例司,大讲财利之事,又命薛向行均输法于江,淮,欲尽夺商贾之利,又分遣使者散青苗钱于天下而收其息,使人愁痛,你子不相见,兄弟妻子离散”。“或所见小异,微言新令之便者,介甫辄艴然加怒,或诟骂 以辱之,或言于上而逐之,不待其辞之毕也。明主宽容如此,而介甫拒谏乃尔,无乃不足于恕乎!” ;列举实施新法“侵官”、“生事”、“征利”、“拒谏”、“致怨”等弊端,要求王安石废弃新法,恢复旧製。王安石则写了〈答司马谏议书〉回复:“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后来两人完全绝裂,司马光跟皇帝辞职,隐居洛阳专心编纂《资治通鑒》。

3.2王安石变法危机

三大矛盾

1、阶级矛盾尖锐:北宋初年,宋朝统治者由于对土地兼并採取“不抑兼并”态度,导致三分之一的自耕农沦为佃户和豪强地主隐瞒土地,致使富者有田无税、贫者负担沉重,连年的自然灾害加剧了农民苦难,因而造成各地农民暴动频繁。 

2、民族对立严重:北宋与西夏和辽国发生多次战争。

3、统治集团内部矛盾突出:改革派与守旧派斗争激烈。

“三冗”危机

1、冗官,北宋政府採用分化事权的方式,集中皇权,比如,宰相职位一般有很多人担任,同时还设定了枢密使、参知政事、三司使,来分割宰相的军、政、财权。官职也不断增加,导致北宋机构臃肿;採用恩荫製,一个官僚一生当中可以推荐数十个亲属当官;北宋大兴科举,科举应试人数增加,取士人数也增加。

2、冗兵,政府为稳定社会秩序招收流民入军,军队数量增加,军费增加。

3、冗费,冗官、冗兵导致政府财政支出增加,北宋政府还要给西夏和辽“岁币”,与此同时由于土地兼并现象严重,富豪隐瞒土地,导致财政收入锐减,因而造成了北宋政府的财政危机。

一大背景

军队涣散,指挥效率和战斗力较低,导致北宋在与辽国和西夏的斗争中常常失败。

1、北宋政府为了防範武将实行更戍法,频繁调动武将,导致兵无常帅、帅无常师并设立不同机构管辖军队,调兵权与领兵权分离。削弱军队战斗力。

2、为了稳定社会秩序,北宋政府荒年募兵,招募流民当兵,军队战斗力下降。

3、北宋以步兵为主,根本就打不过北方少数民族的骑兵。

4、武器生产管理混乱,影响军队战斗力。

3.3王安石变法

由于深得宋神宗赏识,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出任参知政事,次年,又升任宰相,开始大力推行改革,进行变法。王安石明确提出理财是宰相要抓的头等大事,阐释了政王安石变法事和理财的关系,并认为,只有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才能解决好国家财政问题。执政以后,王安石继续发挥了他的这一见解。在改革中,他把发展生产作为当务之急而摆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上。王安石虽然强调了国家政权在改革中的领导作用,但他并不赞成国家过多地干预社会生产和经济生活,反对搞过多的专利征榷,提出和坚持“榷法不宜太多”的主张和做法。

王安石变法

在王安石上述思想的指导下,变法派製订和实施了一系列新法,从农业到手工业、商业,从乡村到城市,展开了广泛的社会改革。与此同时,王安石为首的变法派改革军事製度,以提高军队的貭素和战斗力,强化对广大农村的控製;为培养更多的社会需要的人才,对科举、学校教育製度也进行了改革。变法触犯了大地主、大官僚的利益,两宫太后、皇亲国戚和保守派士大夫结合起来,共同反对变法。因此,王安石在熙宁七年(1074年)第一次罢相。次年复拜相王安石复相后得不到更多支持,不能把改革继续推行下去,于熙宁九年(1076年)第二次辞去宰相职务,从此闲居江宁府。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保守派得势,此前的新法都被废除。王安石不久便郁然病逝。

3.4变法的内容

北宋王安石于宋神宗熙宁年间进行的改革。治平四年(1067年)正月,宋神宗赵顼即位。神宗立志革新,熙宁元年(1068年)四月,召王安石入京,变法立製,富国强兵,改变积贫积弱的现状。

王安石建立一个指导变法的新机构--製置三司条例司,条例司复原后,由司农寺主持变法的大部分事务。吕惠卿、曾布等人参与草拟新法。这些新法按照内容和作用大致可以分为理财措施、军事措施、教育措施以下三个主要方面:

理财措施

最重要的核心就是“民不加赋而国用饶”。

限製商人

供应国家需要和限製商人的政策,主要是均输法、市易法和王安石变法免行法。

王安石变法

均输法  

熙宁二年七月,颁行淮、浙、江、湖六路均输法。由发运使掌握六路的财赋情况,斟酌每年应该上供和京城每年所需物资的情况,然后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从便变易蓄买”,贮存备用,借以节省价款和转运的劳费。均输法夺取了富商大贾的部分利益,同时也稍稍减轻了纳税户的许多额外负担。

市易法  

熙宁五年三月,颁行市易法。在开封设定市易务。市易务根据市场情况,决定价格,收购滞销货物,待至市场上需要时出售,商贩可以向市易务贷款,或赊购货物。后又将开封市易务升为都提举市易司,作为市易务的总机构。市易法在限製大商人垄断市场方面发挥了作用,也增加了朝廷的财政收入。

免行法  

熙宁六年七月,正式颁行免行法。免行法规定,各行商铺依据赢利的多寡,每月向市易务交纳免行钱,不再轮流以实物或人力供应官府。

发展农业生产

调整封建国家、地主和农民关系的政策以及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有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税法和农田水利法。

青苗法  

熙宁二年九月,颁布青苗法。规定以各路常平、广惠仓所积存的钱谷为本,其存粮遇粮价贵,即较市价降低出售,遇价贱,即较市价增贵收购。其所积现钱,每年分两期,即在需要播种和夏、秋未熟的正月和五月,按自愿原则,由农民向政府借贷钱物。收成后,随夏、秋两税,加息十分之二或十分之三归还谷物或现钱。青苗法使农民在新陈不接之际,不至受“兼并之家”高利贷的盘剥,使农民能够“赴时趋事”,但具体实施中出现强製借贷现象,是王安石变法措施中争议最大的内容。

募役法  

熙宁四年颁布实施。募役法(免役法)规定由州、县官府出钱僱人应役。各州、县预计每年僱役所需经费,由民户按户等高下分摊。募役法使原来轮流充役的农村居民回乡务农,原来享有免役特权的人户不得不交纳役钱,官府也因此增加了一宗收入。

方田均税法  

熙宁四年(1071年)八月由司农寺製定《方田均税条约》,分“方田”与“均税”两个部分。“方田”是每年九月由县长举办土地丈量,按土塙肥瘠定为五等,“均税”是以“方田”丈量的结果为依据,製定税数。方田均税法清出豪强地主隐瞒的土地,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也减轻了农民负担,同时却严重损害了大官僚大地主的利益,遭到他们强烈反对 

农田水利法  

熙宁二年颁布。条约奖励各地开垦荒田,兴修水利,修筑堤防圩岸,由受益人户按户等高下出资兴修。在王安石的倡导下,一时形成“四方争言农田水利”的热潮。北方在治理黄、漳等河的同时,还在几道河渠的沿岸淤灌成大批“淤田”,使贫瘠的土壤变成了良田。

稳定封建秩序,这一方面属于军事措施。

巩固封建统治秩序和整饬、加强军队的措施,有将兵法、保甲法、保马法以及建立军器监等。

将兵法

作为“强兵”的措施,王安石一方面精简军队,裁汰老弱,合并军营,另一方面实行将兵法。自熙宁七年始,在北方挑选武艺较高、作战经验较多的武官专掌训练。将兵法的实行,使兵知其将,将练其兵,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

保甲法  

熙宁三年颁行。各地农村住户,不论主户或客户,每十家(后改为五家)组成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凡家有两丁以上的,出一人为保丁。农闲时集合保丁,进行军训;夜间轮差巡查,维持治安。保甲法既可以使各地壮丁接受军训,与正规军相参为用,以节省国家的大量军费,又可以建立严密的治安网,把各地人民按照保甲编製起来,以便稳定封建秩序。

改革教育製度

王安石等变法派还改革了科举製,整饬了各级学校,为社会培养需要的人才。

3.5变法的影响

王安石变法以“富国强兵”为目标,从新法实施,到守旧派废罢新法,前后将近15年时间。在此期间,每项新法在推行后,基本上收到了预期的效果,使豪强兼并和高利贷者的活动受到了一些限製,使中、上级官员、皇室减少了一些特权,而乡村上户地主和下户自耕农则减轻了部分差役和赋税负担,封建国家也加强了对直接生产者的统治,增加了财政收入。各项新法或多或少地触犯了中、上级官员、皇室、豪强和高利贷者的利益,司马光当政时,最终被罢废。不久,因为中央财政资金不足,经司马光提议,荆公的变法条目部分得以恢复。

王安石变法和20 世纪30 年代美国新政同为世界经济史上影响巨大的事件。1000 年来,对于王安石变法的巨大历史意义,后人的认识越来越深刻,世界上对王安石进行积极评价的人也越来越多,不少人对王安石 变法对当代的啓示意义给予全面评价。王安石变法和新政农业政策之间的联系 ,少有人给予像美国新政农业部长华莱士对之的关注。在华莱士看来,王安石变法所要解决的问题,是20 世纪30 年代美国同样面临的问题;王安石变法的措施,新政农业政策同样可以借镜。

1944年,华莱士访华期间,有关的报道写道:“华氏研究中国历史,对于吾国王安石之农政,备致推崇,迭次言论中皆有向往之词。在迪化今乌鲁木齐参观新疆女子学院时,图书室中适有一部《王临川全集》。王世杰罗家伦两氏,因示华氏以该书。华氏谓彼曾研究过王安石,但在全集中一定还有彼所不曾知道的文章。王氏因语此书中不畏天变、不畏祖宗之法等语,谓王安石整个精神,只是不畏任何阻力。华氏答称:余于此颇悉。离院时向诸生演说,因即量诸生记取王荆公的话,不畏天灾,不畏任何阻力,效法蒋委员长,克服一切困难。在与王主任世杰及盛主席夫妇、罗监察使家伦等闲谈中,亦询及我宋代政治家王安石之有关各节,华氏誉王安石中国历史上推行“新政”之第一人;并请王主任可能蒐集有关王安石之事迹,并访得其后人。在沈部长欢宴席上,华氏重复提到王安石,并进而以现时代眼光与当时情形相较恆,发为一种乐观的期待。”

华莱士为什麽对王安石评价如此高?在他看来,罗斯福时代的美国与王安石时代的中国经济情势非常相似,一方面出现农产品过剩,一方面由于美国农业信贷系统本身为垄断集团所把持,一般农民无法取得贷款,土地被地主收回,生计日窘,只有通过政府向人民提供贷款,使农民们能够尽快找到生计,才较好地解决这个问题。王安石的良好立法在古代专製时期不能实现,但是在当代可以成为现实。1930年正值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时任农业部长的华莱士仿照王安石的青苗法,在美国建立常平仓(中国古代储备粮荒平抑粮价的政府粮仓),一方面实施农业贷款,一方面收购多余的物资和粮食食品,免费发给城市人民,不但解决了粮荒问题 ,还保证了粮食物资价格的稳定,为美国度过经济大萧条起了重要的作用。某种程度上讲,是王安石拯救了饥饿的美国农民。

3.6变法的成果

北宋熙宁六年(1073年),在王安石指挥下,宋熙河路经略安抚使王韶率军进攻吐蕃,收复河(甘肃临夏)、岷(今甘肃岷县)等五州的作战。宋军收复5州,拓地2000余裏,受抚羌族30万帐,建立起进攻西夏地区的有利战线。王安石的变法成了我国的重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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