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派出所pài chū suǒ[英文local police station] 中国公安部门的基层机构,管理户口和基层治安等工作。旧中国警察局下面亦设有职能相似的此种机构。曹禺《北京人》第三幕:“不知怎么姑爹一晚上在派出所还喝了一半……这是剩下的那半瓶白兰地。”陈忠实《信任》:“你俩把今日打架的事调查一下,给派出所报案。”
1946年公安机关成立公所,1948年改称公安分驻所,1950年改称派出所。 派出所名称延续至今。
我国台湾省省的警察局下分设基层机构亦称为派出所,其职能与大陆派出所一样。
来源
派出所属于一个外来词,来源于日语。本意是派出的分支机构的意思,在日语中并不是特指警察的派出机构,任何机构都可以有“派出所”。在我国这个词演变的今天,变成了专指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就是我们说的派出所。
详细介绍
依地区、社会情况、人口多少等诸因素的不同可分别设立城市派出所、农村派出所、水上派出所、铁路派出所、工矿派出所、治安派出所等。派出所设所长、指导员(根据地区行政级别设政委、教导员)、户籍民警、内勤民警、辅警,大多数设有案件民警和社区民警,有的还设有巡逻民警。
派出所的职责概括为:管理户口;向民众宣传法制,组织发动民众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组建治安保卫委员会;发现掌握嫌疑分子,教育改造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管理特种行业,维护公共秩序,预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在工作中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民众路线,做好民众工作,使治安行政管理同民众的安全防範密切结合。
级别
行政级别
县公安局下属的大部分派出所一般是股所级,少数是副科级。
派出所所长(高配副科)职务。
目前广州的绝大多数派出所都是正科级单位。一旦进行升格,可升至副处级单位,派出所所长的级别也会相应升高。
等级评定
按照《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办法》,全国公安派出所一共分5个级别,“一级公安派出所”是公安部授予基层派出所的最高级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