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目标
紧密跟蹤标的指数,追求跟蹤偏离度和跟蹤误差最小化。投资範围
本基金的投资範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深证TMT50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一级市场新发股票(包括主机板市场、中小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的股票)、债券、权证、货币市场工具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範围。本基金投资于深证TMT50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深证TMT50指数为标的指数,採用完全複製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股票在投资组合中的权重原则上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但在特殊情况下,本基金可以选择其他证券或证券组合对标的指数中的股票进行适当替代,这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法律法规的限制;(2)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严重不足;(3)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长期停牌;(4)其他原因导致本基金管理人对标的指数的跟蹤构成严重製约等。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日均跟蹤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跟蹤误差不超过2%。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蹤偏离度和跟蹤误差超过上述範围,基金管理人将採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蹤偏离度、跟蹤误差进一步扩大。
收益分配原则
1、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2、在符合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若基金契约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当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达到1%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4、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儘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原则进行收益分配。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可能低于面值;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