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类
公法上之勤务关係;公营造物之利用关係公法之特别监督关係。最早起源于:公务员的法律关係;教育相关的法律关係;军人的法律关係;狱政管理的法律关係。特点
1、相对人义务的不确定性,在特别权力关係下,特别权力人对相对人有概括性的命令支配权,只要是出于达成行政目的的,即使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也可以为相对人设定各种行政法上的义务
2、权利主体可以以内部规则的形式限制相对人的自由权利,并享有对相对人的惩戒权
3、相对人缺乏法律救济途径,特别权力人可以通过内部规则限制相对人的基本权利,由于这种规则是一种内部措施,相对人不能因此向法院申请行政救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