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克王国加洛林王朝国王丕平(矮子)特许的一种有条件的地产。法兰克王国墨洛温王朝宫相查理·马特因推行采邑制而没收教会土地,公元751年其子丕平(矮子)建加洛林王朝后,为改善与教会之间的关係,决定所有已被分封为采邑的教会土地一经承认为教会的财产,封臣应向教会缴纳一定的费用,并为国家服兵役,但没有国王的许可,教会无权收回他们的土地。
法兰克王国加洛林王朝国王丕平(矮子)特许的一种有条件的地产。法兰克王国墨洛温王朝宫相查理·马特因推行采邑制而没收教会土地,公元751年其子丕平(矮子)建加洛林王朝后,为改善与教会之间的关係,决定所有已被分封为采邑的教会土地一经承认为教会的财产,封臣应向教会缴纳一定的费用,并为国家服兵役,但没有国王的许可,教会无权收回他们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