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级战犯

甲级战犯

甲级战犯,一般而言,指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国际军事法庭审判的A级战犯。他们被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所条例的第五条的(甲)定义了"对和平的罪即,公布宣战的又不公布的侵略战争,或国际法,条约,协定再违反誓约的战争的计画,準备,开始,或完成,若为了达成右诸行为的哪个的共同的计画又对共谋参加。",根据远东国际军事审判受到有罪判决,指名被认为是战争犯罪人。

所谓A级的A,是在同条(イ)变成在同条例的英文arter of the International Military Tribunal for the Far East 中(a)的事裏来历的单纯的分类,并不是象屡次被误解一样地指向罪的轻重。为了在太平洋战争中裁判完成了军事作战和国家政策的指导的作用的人物,製作罪状裁判了的时候的彻底也是分类上的。

同时,象同样一样的法理被做的审判,在纽伦堡审判德国的重大战争犯罪人,符合所谓A级战犯的被告,与主要战争犯罪人(major war criminals,Hauptkriegsverbrecher)。是与在日本作为重大战争犯罪人的A级战犯专门被追究了"对和平的罪"的人对于,是在德国与主要战争犯罪人专门被追究了"对人道的罪"的人。没有在德国与A级战犯称做纽伦堡审判的被告的习惯。

  • 中文名称
    甲级战犯
  • 来源
    第二次世界大战
  • 又名
    A级战犯
  • 受审
    远东国际军事审判
  • 罪行
    破坏和平、发动侵略战争

名词解释

甲级战犯,一般而言,指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国际军事法庭审判的A级战犯。他们被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所条例的第五条的(甲)定义了"对和平的罪即,公布宣战的又不公布的侵略战争,或国际法,条约,协定再违反誓约的战争的计画,準备,开始,或完成,若为了达成右诸行为的哪个的共同的计画又对共谋参加。",根据远东国际军事审判受到有罪判决,指名被认为是战争犯罪人。

东条英机

所谓A级的A,是在同条例的英文arter of the International Military Tribunal for the Far East 中(a)的事裏来历的单纯的分类,并不是象屡次被误解一样地指向罪的轻重。为了在太平洋战争中裁判完成了军事作战和国家政策的指导的作用的人物,製作罪状裁判了的时候的彻底也是分类上的。

同时,象同样一样的法理被做的审判,在纽伦堡审判德国的重大战争犯罪人,符合所谓A级战犯的被告,与主要战争犯罪人(major war criminals,Hauptkriegsverbrecher)。是与在日本作为重大战争犯罪人的A级战犯专门被追究了"对和平的罪"的人对于,是在德国与主要战争犯罪人专门被追究了"对人道的罪"的人。没有在德国与A级战犯称做纽伦堡审判的被告的习惯。

战犯分类

甲级战犯为犯有"破坏和平、发动侵略战争"的战犯。详细控罪指:"作为领袖、组织者、鼓动者或从犯;策划、执行计画或秘密计画;发动侵略战争或违反国际条约之战争。"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受审的甲级战犯全都被控以上罪名,另加其他对个别国家发动战争的罪名。甲级战犯主要为掌握决策权力的军队或政府中之高层。

土肥原贤二

乙级战犯指犯有"战争罪行",一般指控包括"下令、準许或容许虐待战俘或平民"或"故意或鲁莽疏忽责任,未有阻止暴行"。部份甲级战犯同时有被控以此"战争罪行"。

丙级战犯指犯有"违反人道罪行",多数指控实际执行杀害或虐待者。

战犯名单

四次提名

第一次战犯提名

1945年9月11日逮捕命令(40名)。主要东条内阁阁僚被逮捕。

东条英机东乡茂德岛田繁太郎贺屋兴宣

小泉亲彦(1945年9月13日自杀)

井野硕哉村田省藏寺岛健太田清一

桥田邦彦(1945年9月14日自杀)

飞田时雄长内茂三浦宗一竹内宽本间雅晴(马尼拉军事法庭死刑判决)岸信介铃木薰二岩村通世德田久吉黑田重德(马尼拉军事法庭终身刑罚判决)佐佐木薰一上田良武铃木贞一
长滨彰(马尼拉的军事法庭死刑判决)1945年9月21日逮捕命令(2名):土肥原贤二阿部信行1945年10月22日逮捕命令(1名):安倍源基第二次战犯提名1945年11月19日逮捕命令(11名)荒木贞夫小矶国昭松冈洋右松井石根南次郎真崎甚三郎白鸟敏夫鹿子木员信久原房之助葛生能久本庄繁(1945年11月20日自杀)第三次战犯提名1945年12月2日逮捕命令(59名)畑俊六平沼骐一郎广田弘毅星野直树大川周明佐藤贤了鲶川义介天羽英二安藤纪三郎青木一男有马赖宁藤原银次郎乡古洁后藤文夫秦彦三郎本多熊太郎古野伊之助井田磐楠池田成彬池崎忠孝石田乙五郎石原广一郎上砂胜七河边正三菊池武夫木下荣市小林顺一郎小林跻造儿玉誉士夫松阪广政水野炼太郎长友次男中岛知久平中村明人牟田口廉也梨本宫守正王西尾寿造冈部长景大仓邦彦大野广一太田耕造太田正孝樱井兵五郎笹川良一下村宏进藤一马盐野季彦高桥三吉四王天延孝多田骏高地茂都谷正之德富苏峰正力松太郎丰田副武津田信吾后宫淳横山雄伟纳见敏郎
第四次战犯提名:1945年12月6日逮捕命令(9名)。国际检察局(IPS)追加逮捕。木户幸一大岛浩酒井忠正大河内正敏近卫文麿(1945年12月16日自杀)绪方竹虎大达茂雄伍堂卓雄须磨弥吉郎

1946年3月16日逮捕命令(1名):永野修身

1946年4月7日逮捕命令(1名):冈敬纯

1946年4月29日逮捕命令(2名):梅津美治郎,重光葵

其他:板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武藤章在外地逮捕。桥本欣五郎在国内单独逮捕。

外国名单

1945年9月11日に逮捕命令(15名)

テイ・モン(日本佔领中的驻日缅甸国大使)、昂山(缅甸大使馆陆军武官,缅甸独立军组织者)、何塞·帕西亚诺·劳雷尔(日本佔领中菲律宾总统)、贝尼尼奥·阿基诺一世(菲律宾国民会议议长,现菲律宾总统贝尼尼奥·阿基诺三世的祖父)、ホルゲ・ヴァルガス(驻日菲律宾大使)、ワカタン・ウィチット(驻日并列大使)、钱德拉·鲍斯(印度独立运动家,亚裏安人义勇军领导人)。

阿尔弗雷德·冯·克雷奇默尔(驻日德国国大使)、 阿尔弗雷德·冯·克雷奇默尔(德国大使馆武官・陆军中将)、ヨーゼフ・マイジンガー(德国大使馆付警察武官)ジョシアス・パンディユンスト(东京无线电荷兰语广播员)、リリー・アベック(东京无线电德语广播员)、チャールズ・H・クーサンス(东京无线电・澳大利亚人广播员・少校,战俘)、ジョン・ポーランド(上海无线电・澳大利亚人广播员) 东京玫瑰·户傈郁子(东京无线电广播原稿员・美国人)

最终审判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的甲级战犯名单荒木贞夫、板垣征四郎、梅津美治郎、大川周明、大岛浩、冈敬纯、贺屋兴宣、木户幸一、木村兵太郎、小矶国昭、佐藤贤了、重光葵、岛田繁太郎、白鸟敏夫、铃木贞一、东乡茂德、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永野修身、桥本欣五郎、畑俊六、平沼骐一郎、广田弘毅、星野直树、松井石根、松冈洋右、南次郎、武藤章上述的28人于1946年4月29日被起诉。

终审结果

1948年11月12日,东京审判终审判决。

供奉于靖国神社中的日本战犯们

绞刑:

(1948年12月23日执行):板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土肥原贤二、东条英机、广田弘毅、松井石根、武藤章;

终身监禁:

荒木贞夫、梅津美治郎、大岛浩、冈敬纯、贺屋兴宣、木户幸一、小矶国昭、佐藤贤了、岛田繁太郎、白鸟敏夫、铃木贞一、南次郎、桥本欣五郎、畑俊六、平沼骐一郎、星野直树;

有期徒刑:

重光葵(7年)、东乡茂德(20年);

判决前病死:

永野修身(1947年1月5日)、松冈洋右(1946年6月27日);

靖国神社

免除追诉:

大川周明(梅毒引起的精神异常而被免除追诉)

合祀于靖国神社者:

1978年,靖国神社将以下14 人作为"昭和时代的殉难者"合祀:板垣征四郎、梅津美治郎、木村兵太郎、 小矶国昭、白鸟敏夫、土肥原贤二、东乡茂德、东条英机、永野修身、平沼骐一郎、广田弘毅、松井石根、松冈洋右、武藤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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