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拼音:zhēn dìng nǚ
语出:《聊斋志异》卷一第二十九篇,篇幅极短,不到百字,却讲述了一件极其发指的事。一个童养媳,未满十岁就被诱奸致孕,迫害的人一点罪过都没有,受害的人却有苦难伸,强烈的表达了作者对封建婚姻不合理的控诉。
原文
真定界,有孤女[1],方六七岁,收养于夫家。相居一二年,夫诱与交而孕。腹膨膨而以为病也,告之母。母曰:"动否?"曰:"动。"又益异之。 然以其齿太稚,不敢决[2]。未几,生男母叹曰:"不图拳母,竟生锥儿[3]!"
据《聊斋志异》手稿本
注解
[1]真定:旧县名,今河北正定县。界:谓境内,域内。
[2]齿太稚:年 龄太小。不敢决,不敢肯定是怀孕。
[3]"不图拳母"二句:想不到拳头大的母亲,竟生下个锥子大的儿子。 不图,没指望,没料到。拳、锥,形容微小。
译文
真定界内,有一个孤女,年纪方六七岁,就当了童养媳。一两年后,丈夫引诱她同了房,此后就怀孕了,肚子渐渐胀大。自己以为得了病,便告诉婆母。婆母问:"动不动?"回答说:"动。"婆母觉得很奇怪,但因女孩年纪太小,不敢断定。没多长时间,果然生了个男孩。婆母叹口气说:"没料想拳头大的小母亲竟生了个锥子大的小孩子!"
作者简介
蒲松龄(1640~1715)清代文学家,小说家,字留仙(剑臣),号柳泉居士,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蒲家庄人,出身于一个逐渐败落的地主家庭,书香世家,但功名不显。父蒲盘弃学经商,然广读经史,学识渊博。加之自幼喜欢民间文学,广泛蒐集精怪鬼魅的奇闻异事,吸取创作营养,熔铸进自己的生活体验,创作出杰出的文言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以花妖狐魅的幻想故事,反映现实生活,寄托了作者的理想。除《聊斋志异》外,还有文集4卷,诗集6卷;杂着《省身语录》、《怀刑录》等多种;戏曲3种,通俗俚曲14种。经人蒐集编定为《蒲松龄集》。他的书中常常出现"故家子"、"故大家子"(均指出身于没落的官僚地主家庭的子弟)等,多多少少是作者本人的真实写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