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词目】督抚
【拼音】dū fú
【英译】[governor-general and provincial governor;civil and military governors]
基本解释
总督和巡抚,明清两代最高的地方行政长官。
督抚大吏争上符瑞。——《明史·海瑞传》
详细解释总督和巡抚的并称。
明 清 两代最高地方官,兼理军政、刑狱。《明熹宗实录》卷四十一:“兵部尚书赵彦言:得旨:着督(孙承宗)抚(袁可立)镇道各官悉心整饬,毋得因循误事。”《警世通言·王娇鸾百年长恨》:“ 王忠 年六十余,止一子 王彪 ,颇称骁勇,督抚留在军前効用。” 清 和邦额《夜谭随录·袁翁》:“翁自此富甲一县,已而生子,子生孙,皆能读书上达,有仕至尚书者,督抚者。” 章炳麟 《革命道德说》:“财力相君,权倾督抚。”
古代官职
总督和巡抚合称督抚,明清两代的地方军政长官。
清朝地方巡抚总督多为
1品2品 大员,
如:两江总督马新贻湖南巡抚 陈宝祯 上任是都是1品。清朝官员在袍服外面要罩一件襟褂,叫作补褂。补褂的前胸和后背各有一块綉成的方形图案,称为补子。补子的图案是文官为鸟类,武官为兽类;御史监察系统的官员则不分官品,都綉獬豸(xièZhì),因为传说这种神兽能辨曲直。
此外,清朝高级官员帽顶后面还拖着一束孔雀翎毛,称为花翎。翎上的圆圈状花纹叫眼,于是又以眼的多少显示等级,有单眼、双眼、三眼之分
督抚有权决定徒刑的判决,对流刑、充军、发遣可以做终审判决,但需要报请刑部复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