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矿化度
总矿化度,又叫总溶解固体(total dissolved solid,简写TDS),指地下水中所含有的各种离子、分子与化合物的总量,以每公升中所含克数(g/L)表示。为了便于比较不同地下水的矿化程度,习惯上以105度到110摄氏度时将水蒸干所得的干涸残余物总量来表征总矿化度。
总固体含量
水的总固体含量不是水的总矿化度,水的总固体含量是指溶解在水中的无机盐和有机物的总称(不包括悬浮物和溶解气体等非固体成分)。溶解固体、总固体在数量上要比含盐量(矿化度)高。当水特别清澈的时候,悬浮固体的含量也比较少(比如地下水),因此有时也可以用总固体含量来近似表示水中的含盐量。
二者区别
这两者的含义很接近,它俩之间的差别是总固体比总矿化度要大,其差值为HCO3-含量的一半。因为在水蒸干过程中,重碳酸根含量的一半将转化为CO2气体而逸出。
但是,在不很严格的情况下,当水比较清凈时,水中的有机物质含量比较少,有时候也用溶解固体的含量近似的表示水中的含盐量,即用水的总矿化度来表示水的矿化度。
天然水按矿化度或总固溶物的分类见下表。
表1.1.1 天然水按矿化度的分类
分 类 | 矿 化 度 (g/L) |
淡 水 | 0.000-1.000 |
微 鹹 水 | 1.000-3.000 |
鹹 水 | 3.000-10.000 |
盐 水 | 10.000-50.000 |
卤 水 | >50.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