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简介
礼部是中国古代官署之一,南北朝北周时开始设立,相当于今日的教育部。其长官礼部尚书,相当于现代的教育部长。
基本信息
中国古代官署。南北朝北周始设。隋唐为六部之一。历代相沿。长官为礼部尚书。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礼部下设四司,明清皆为:仪製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
历史发展
四司之外,清设有铸印局,掌铸造皇帝宝印及内外官员印信。会同四译馆,掌接待各藩属、外国贡使及翻译等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清政府宣布“仿行宪政”,将原设之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并入礼部。礼部内部机构中添设承政、参议二厅,仪製、太常、光禄三司及礼器库、礼学馆。宣统三年(1911),将礼部改为典礼院,成为清政府专管朝廷坛庙、陵寝之礼乐及製造典守事宜,并掌修明礼乐、更定章製的机关。《明熹宗实录》卷四十一:“天啓三年十一月(二十日)丙子,兵部尚书赵彦言:……得旨:这所奏各款俱防边要务,切实可行,着督(孙承宗)抚(袁可立)镇道各官悉心整饬,毋得因循误事,其李倧暂署国事,着礼部即议妥具奏。”
唐朝礼部
礼部尚书一员, 正三品。侍郎一员, 正四品下。尚书、侍郎之职,掌天下礼仪、祭享、贡举之政令。其属有四:一曰礼部,二曰祠部,三曰膳部,四曰主客。总其职务,而行其製命。其科有六:一曰秀才, 试方略策五条。此科取人稍峻,贞观已后遂绝。二曰明经,三曰进士,四曰明法,五曰书,六曰算。
宋朝礼部
元丰改製后礼部有3个下属部门祠部、主客、膳部。尚书、侍郎各一人,郎中、员外郎四司各一人。元佑初,省祠部郎官一员,以主客兼膳部。绍圣改元,主客、膳部互置郎官兼领。建炎以后并同。
明朝礼部
尚书一人,正二品;左、右侍郎各一人,正三品。其属,司务厅,司务二人,从九品;仪製、祠祭、主客、精膳四清吏司,各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一人,正六品。正统六年增设仪製、祠祭二司主事各一人。又增设仪製司主事一人,教习驸马。弘治五年增设主客司主事一人,提督会同馆。所辖,铸印局,大使一人,副使二人。万历九年革一人。
清朝礼部
礼部尚书,左、右侍郎,俱满、汉一人。其属:堂主事,清档房满洲二人,汉本房满洲、汉军各一人。司务,满、汉各一人。笔帖式,宗室一人,满洲三十有四人,蒙古二人,汉军四人。典製、祠祭、主客、精膳四清吏司:郎中,满洲六人, 典製、祠祭,各二人,余俱一人。 蒙古一人, 主客司置。 汉四人。 司各一人。 员外郎,宗室一人, 主客司置。 满洲八人, 典製、祠祭司各三人。余俱一人。 蒙古一人, 祠祭司置。 汉二人。 典製、祠祭司各一人。 主事,宗室、蒙古各一人, 精膳司置。 满洲三人, 典製、祠祭、精膳司各一人。 汉四人。 司各一人。 印铸局,汉员外郎、满洲署主事、汉大使, 未入流。 各一人。堂子尉,满洲八人。 七品二人,八品六人。
三省六部
三省六部,西汉以来逐步形成的封建王朝最高政府机构(历代名称、组织机构、职权範围和隶属关系时有变动,但“三省”、“六部”作为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製定、审核与贯彻执行的格局基本上是一致的),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三省 中书省(负责秉承皇帝旨意起草诏敕,长官为中书令)门下省(负责纠核朝臣奏章,复审中书诏敕,长官为侍中) 尚书省(总领六部,分别负责贯彻各种政令,拥有领导、监督中央行政部门及地方府、州、县官的权利,长官为尚书令。
六部 吏部(管理文职官员的任免、考选、升降、调动等事) 户部(执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 礼部(掌管典礼事务与学校、科举等) 兵部(负责军事,入军队编製、武官选授以及驻防、训练、检阅等政令) 刑部(主管全国刑罚、律令及审核刑名,与督察院管理稽察、大理寺掌管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製”)工部(管理全国工程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