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

福尔

福尔(小儿布洛芬栓),适应症为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 用途分类
    羧酸类
  • 葯品类型
    OTC甲类、外用葯、医保工伤用葯
  • 葯品名称
    福尔

成份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布洛芬50毫克。辅料为半合成脂肪酸脂。

性状

本品为脂肪性基质製成的白色或乳白色栓。

作用类别

本品为解热镇痛类非处方葯葯品。

适应症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规格

每粒50毫克

用法用量

直肠给葯:1-3岁小儿,一次一粒(塞肛门内),症状不缓解,间隔4~6小时重复一次,24小时不超过4粒。

不良反应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或轻度消化不良、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注意事项

1. 该葯品为对症治疗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葯师。

2. 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製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 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 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葯的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葯)。

6. 对该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该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请将该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葯品,使用该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葯师。

11. 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葯并咨询医师。

12. 第一次使用该葯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葯并咨询医师。

葯物相互作用

1. 该葯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的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

2. 该葯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3. 该葯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葯物的血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4. 该葯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5. 如与其他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葯师。

葯理作用

本品能抑製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和抗炎的作用。

贮藏

遮光,密闭,在阴凉(不超过20℃)干燥处储存。

包装

塑胶热合,每盒5粒。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準

国家食品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葯品标準WS1-(X-273)-2004Z

批準文号

国葯準字H10930050

生产企业

山西太原葯业有限公司

修订日期

2011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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