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最高法院

联邦最高法院

联邦最高联邦法院是独立于总统和国会的法务部门,是联邦製国家所特有的法院,下面有首席大法官和法官,拥有联邦司法审查权。

  • 中文名称
    联邦最高法院
  • 下    设
    首席大法官和法官
  • 性    质
    法务部门
  • 权    利
    联邦司法审查权

简介

1789年秋,国会根据宪法规定製定了联邦司法法,建立了联邦最高法院,负责解释宪法和法律及有关案件的终审,其裁决是终审裁决,各级政府和法院必须执行。从这个角度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解释宪法和法律来製定政策,从而对美国经济、政治和社会产生重大影响。但法院的权力也受到国会、政府其他部门及舆论的製约。

具体信息

联邦最高法院由首席大法官1人和大法官数人组成,大法官的名额由国会确定。目前大法官的人数(包括首席大法官)为9人。他们均由总统在征得参议院的意见和同意后任命,并终身任职。最高法院的开庭时间为每年10月份的第一个星期一,通常持续到第二年的6月底。它每年大约审理150个案件。近年来审理的案件越来越少。

相关词条

相关搜索

其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