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
1667年荷兰和英国签订《布雷达条约》,将北美洲的新尼德兰(今美国纽约州)让给英国,以此取得对苏利南的殖民统治。1682年荷兰政府因财政困难把苏利南卖给荷兰西印度公司。该公司于1683年又转手把苏利南的1/3卖给荷兰贵族範·索梅尔斯迪克公爵。1799-1815年拿破仑战争期间,苏利南再次被英国佔领。根据1802年的亚眠条约,英国把苏利南归还给荷兰,称荷属盖亚那。
荷属盖亚那独立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军队曾佔领荷属盖亚那。战后,苏利南先后出现了苏利南民族党、苏利南进步人民党、印度尼西亚农民党和统一工会等组织。1954年,荷属盖亚那获得"内部自治"权,但国防和外交事务仍由荷兰政府掌握。1973年民族党联盟在大选中获胜,成立了以民族党主席H.A.E.阿龙为总理的政府。1975年11月25日宣布独立,苏利南共和国宣告成立,荷属盖亚那从此成为历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