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谭嗣穆(1878-1929),字念荪[sūn],浏阳县淳口乡岚烟村人。民国元年至3年(1912-1914),任桂东县知事。他性格内向,平素寡言;公务之余,博览群书,常识广渊; 礼贤下士,待人谦恭;轻财好义,曲直分明,颇受百姓敬佩。
生平事迹
光绪二十四年(1898),其七兄谭嗣同被清廷保守派杀害,谭嗣穆异常悲痛,常扼腕长叹。他勉励家人说:“好 男儿当效法老七,匡世救民,振兴华胄。”并以七兄“兴 民智”、“促变革”的精神激励自己奋发自强。常邀一些 志同道合的人到岚烟广场练习骑马射箭,与他们讨论救国 救民的策略。
1912年,谭嗣穆出任桂东县知事。劝民众剪辫放足,废除祭孔仪式,革除封建陋习;拆除文昌宫、节 孝祠,并将城隍庙、总管庙的菩萨付之一炬;倡导破除封 建迷信,以振兴民志;邀请浏阳一些有技术的人到桂东开 发农田,兴修水利。尤其热心教育,下令将寺院田租、祭 租,充作校产,并倡办城厢及一、二、三都高等小学、女 校、乙种业学校、体育学校和乡村小学等,还主持创办教 员讲习所,聘请进步学者李惠如至县讲学,培育师资。
谭嗣穆任桂东知事三年,清下廉洁,从不做贪赃枉法、 鱼肉人民的事。民国3年,调任汝城县知事,离开桂东时, 县城民众夹道欢送,摆设81座朱红漆案,上面放着镜子和水,颂扬他做官“清如水,明如镜”。
民国18年10月,因 肝病殁于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