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
词语信息
【词目】连坐
【拼音】lián zuò
【基本解释】
[implicate others related to the one charged or found guilty] 旧时一人犯法,其家属、亲族、邻居等连带受罚
详细解释
旧时一人犯法,其家属亲友邻裏等连带受处罚。
【出处】:《史记·商君列传》: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司马贞索隐:一家有罪而九家连举发,若不纠举,则十家连坐。 唐李复言《续玄怪录·李卫公靖》:'妾已受谴,杖八十矣。'袒视其背,血痕满焉。'儿子并连坐,如何?'
【示例】:
《东周列国志》第九十八回:王即不听妾言,倘兵败,妾一家请无连坐。
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滦阳续录四》:不虞马哈沁之灭其门也,童子以幼免连坐。
英文翻译
1.(used in old times) to be punished for being related to or friendly with sb. who has committed an offence
历代沿革
指本人未实施犯罪行为,但因与犯罪者有某种关系而受牵连入罪。连坐起源甚早,夏、西周、春秋、战国时期都有连坐製度。商鞅变法时,立相坐之法:①十家为伍,有问题要互相纠举揭发,否则连坐。如不告奸,腰斩;匿奸与降敌同罪。②怠贫收孥法,对于因怠惰而贫苦的平民收录其妻子,没入官府为奴婢。③裏典和伍老也因其该管範围有人犯罪未检举而连坐。汉承秦製,文帝前元三年(前177)废收孥相坐律令。唐律对谋反、恶逆、不道,凡不在族诛之列的,如年15以下的子及母女妻妾、祖孙兄弟姐妹,都没入官府充当奴婢。但有例外:凡男夫年80及有笃疾,妇人年60及有废疾的 ,女已订婚尚未嫁出的,媳已订婚尚未娶入的,儿子被别人收养或出家、入道的,都不连坐。明、清律规定:凡谋反大逆不在族诛之列的年15以下男子及母女妻妾姐妹、子的妻妾,都给功臣家为奴。清律还扩大连坐範围,对于奸党、交结近侍、反狱、邪教诸项,都有连坐。中华民国时期国民党政府在一定区域实施保甲製度,也以戒严令、行政命令规定连坐办法。
连坐卫鞅(即商鞅)在秦国变法,为了巩固君主统治,颁布连坐法。这是在户籍编製的基础上实行的。卫鞅一派法家认为,要使君主政权达到至治,必须使得夫妻交友不能相为弃恶盖非,而不害于亲,民人不能相为隐。就是说,最亲密的夫妻和朋友,也不能互相包庇,而要向政府检举揭发,使得任何恶非都不能隐匿。只有这样,其势难匿者,虽跖不为非焉(《商君书·禁使篇》)。实行连坐法的目的,就是要使得人民互相保证,互相监视,互相揭发,一人有罪,五人连坐,即使是跖也没有办法为非作恶。《秦律》中多次提到伍的组织,例如说:何谓四邻?四邻即伍人谓殹(也)。凡是大夫以下,当伍及人,都应该编入伍的户籍,一人犯罪,当坐伍人(《秦律·法律答问》)。
这种连坐法不但实行于乡裏的居民之中,也实行于军队的行伍之中。《商君书》说行间之治连以五(《画策篇》);又说其战也,五人来(当作束)簿为伍,一人羽(当做逃)而轻(当作刭)其四人(《境年篇》),说明在作战时,五人编为一伍,登记在名册上,一人逃亡,其他四人就要处罚,这就是在军队裏实行连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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