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明永乐四年(1406)进士,拟任监察御史,历官江西按察使、福建按察使、南京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列传于《明史》。志书称其“幼承家训,为人外肃内宽,遇事善断,廉直有声”。上述“洪水记”即永乐十四年(1416·丙申),奉命巡视两浙至兰溪灾区所录实地见闻。并急呈奏本,祈请赈济。后巡按河南“所至削妄弗、除贪庸,吏胥无所容其奸”。明仁宗(朱高炽)监国,“每法司缺官,即命署之,有重狱,辄付谳[yàn]。”升任江西按察使,立罢南昌、新建两县百姓的额外负担———对上官和里役的招待费。
宣德元年(1426)调任福建按察使,“闽中饥荒,不及奏请,尽发各属仓廪赈济,全活无数。”“宣德三年(1428),升任南京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其间奏黜御史不称职者13人,精简诸司庸懦不肖者80余人,纲纪为之一振。”“玘理狱公正,时有无冤都察院之誉。”宣德五年(1430)去世。《华塘邵氏宗谱》记其“正月初十,晨起整衣冠,昡[xuàn]晕,少顷殁。”享年56岁。
履历年谱
洪武八年(乙卯,1375年)十二月十五日,出生于儒业世家。
洪武廿[niàn]十三年(庚午,1390年),一十六岁。以诗经补邑弟子员。
建文二年(庚辰,1400年),二十六岁。六月初九日,父故。
建文四年(壬午,1402年),廿八岁。九月,为父守孝满。
永乐三年(乙酉,1405年),三十一岁。中浙江乡试第六名,其文之奇备受主考官所赞赏,名声广为称颂。
永乐四年(丙戌,1406年),三十二岁。中进士三甲一百四十二名,受皇上嘉赏,荣归其乡。
永乐六年(戊子,1408年),三十四岁。二月三十日,授湖广道监察御史,三月初一日到任,以贞白自号,声誉赫然。
永乐八年(庚寅,1410年),三十六岁。四月初四,奏本纠劾礼部尚书李志纲、左侍郎宋礼、右侍郎杨砥、鸿胪寺卿樊敬、左少卿汪泰、寺丞陆允诚等人。
永乐九年(辛卯,1411年),三十七岁。三月,奏本纠劾照鸿胪寺卿樊敬、左少卿郇旃、寺丞陆允诚等人。
永乐十年(壬辰,1412年),三十八岁。八月初八日,奏本纠劾刑部湖广清理司问供一事。
永乐十一年(癸巳,1413年),三十九岁。二月,奏本纠劾王勉、王淮等二人不明祭祀之礼、擅更成制之法,具不孝不忠之责。
永乐十二年(甲午,1414年),四十岁。九月十九日,蒙圣旨署都察院左都事。奏本纠劾国子监祭酒胡俨并、司业吴溥、监丞梁许等故违禁令,不识遵依,和北京行后军都督府掌府事、驸马都尉广平侯袁容泰、宁候陈珪、北京刑部尚书朱濬、郭资者“皇上营建北京采运木料勤劳万状”。
永乐十四年(丙申,1416年),四十二岁。三月十一日,奉圣意,前往浙江金衢[qú]兰及江西湖广等省蹈勘水旱民患事,并据己所见写成《永乐丙申洪水记》。
永乐十五年(丁酉,1417年),四十三岁。五月二十日,奉命署刑部尚书事。奏本参陕西布政司布政使杨恭拖欠秋粮事和工部尚书宋礼不惜官费,虚涂城垣事。八月初十日,授江西提刑按察司按察使。
永乐十六年(戊戌,1417年),四十四岁。正月初八日到任,废除南昌、新建二县百姓额外摊费,百姓欢声载道。
永乐十七年(乙亥,1418年),四十五岁。十二月廿七日患病住俸。
永乐十八年(庚子,1419年),四十六岁。闰正月初一日,平复管事。二月初九日,又患病住俸。四月廿八日,痊可管事。
永乐二十年(壬寅,1421年),四十八岁。任满回司。十二月廿六日,闻母盛氏病故,依例回乡守孝。
永乐二十一年(癸卯,1422年),四十九岁。在家守孝,八月,所居重屋之下产芝五茎,一茎三秀一茎五秀,华彩焕烂。
永乐二十二年(甲辰,1423年),五十岁。五月,复产芝一茎五秀,名震乡里,皆以为孝感所致,故相于名其楼曰凝秀华盖殿。大学士杨士奇、礼部尚书李志刚、太子少傅杨荣各为文以识之。
洪熙元年(乙己,1424年),五十一岁。三月,服孝满三年回司。
宣德元年(丙午,1425年),五十二岁。三月初八日,授福建提刑按察司按察使,七月廿五日到任。
宣德二年(丁未,1426年),五十三岁。闽中饥,不及奏请,尽发各属仓廪,为民赈济,全活者不可胜计。
宣德三年(戊申,1427年),五十四岁。上命吏部选拔方面之有声誉者入为六部都察院正,被推者12人中玘居第一人。擢[zhuó]升南京都察院左副都御史。
宣德四年(己酉,1428年),五十五岁。二月十九日赴任。上任后发现不少御史胆小怕事,不敢直言上奏,做事拖沓。他向宣德皇帝上奏,罢免了不称职的御史13人,精简诸司庸懦不肖者80余人,纲纪为之一振。
宣德五年(庚戌,1429年),五十六岁。正月十一日夜,五更起忽感头晕目眩,不一刻而逝,未及留下遗言便驾鹤西去。皇上惊闻,深为痛惜,重加恩典。朝野上下莫不叹息,羡为廉宪,城中百姓,无论文武士民商买小贩妇人童稚,莫不奔哭,如丧父母。十月二十八日,奉柩葬于花塘之源。三公六卿太史科道各僚属致祭并哀吊,誺挽之章盈笥[sì]累牍[dú],太常卿孙生行状,少傅士奇杨公碑铭,国子监司业敬宗陈公墓表,兰江两岸,涛水呜咽,草木泣血。
公享年五十有六,淑人方氏,生二子,镤[pú]、鑫,俱早卒。以兄子镪为嗣,女四:长适香溪童应,次适马涧方琭[lù],三适板桥郭昱,幼适樟林徐魁。
人物墓
邵玘墓在花塘村,坟茔[yíng]完好,青石坟面上刻有宣德五年二月二十日朝廷专使来此主祭的敕文及其他文字,清晰完整,实为兰溪境内已不多的,现尚保存完好的一名人古墓。令人遗憾的是,现该墓背上还压有一建于上世纪60年代的残破旧矮屋,屋顶已有五分之一无瓦,屋内杂乱地堆放着一些棉秆、豆壳秆等柴草。当地父老希望此墓能早日列入国家历史文物保护之列。
南京都察院左副都御史邵公玘墓碑文
杨士奇(明)
公讳玘,字以先,姓邵氏。其先居睦,至仁仲,始徙金华兰谿之椒峰,孙吉甫。宋国子助教,公高祖也。曾祖伯玉;祖巨川;父子祥。曾祖以下皆不仕,母盛氏。公幼巳负志挺特,不与凡儿狎[xiá],就学外傅,勤励不懈。中永乐乙酉乡试,明年成进士,赐敕归进学。又明年召至,授湖广道监察御史。慨然以功业自期,明宪纪,究律意,而用法平恕,至遇巨奸猾为民厉者,亦不少宽假,声誉遂起。尝廵按江西、广东、福建,克振风裁。时仁宗皇帝监国,尤所简知。间刑部都察院大理寺阙堂上官,率命公署有重狱数以付公。公感上知遇,夙夜尽心,每事亲理,有所顾问,应对详明,一时老成,多推让之。陞[shēng]江西按察使。先是,南昌、新建二县苦上官和买长里役者,供一日费,家为之空。公视事之日,立罢之。懽声溢路而私不便者,皆侧目焉。然眎[shì]公自用简俭,终亦莫敢一语侵之。积岁讼牒填委悉取省阅,择其尤甚者自听断,馀悉归郡县,滞狱一清。在江西五年,政用肃然。丁内艰去服,阕改福建按察使,治职如江西。而有司之务倍繁,稍济以宽。宣德三年,召为南京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时南京诸司缓弛,御史尤纵,公奉敕简择,奏黜其不肖及庸懦者殆[dài]半,继奉敕偕六部长贰,简黜诸司之不肖庸懦者,纲纪复振。为人外肃内宽,仕二十馀年,所历中外皆风宪於条制。故实与夫施措之宜,默识明习所至,纠劾官邪,举大体而略琐细。家居有孝行,既仕得禄时,惟母在,迎奉就养,极其爱敬,母丧哀毁,所居产瑞芝者再,乡里以为孝感。处朋友、寮[liáo]属必约之於义,有所荐举必清介士,其廉洁之操,葢[gài]终始一辙。宣德五年正月十二日夙兴衣冠坐,得风眩疾,遽[jù]卒。讣闻,上为悼叹,遣行人赐祭,又命有司营葬事,春秋五十有六。
(录自国朝献徵录卷之六十四)
人物评价
玘,字以先,永乐中进士。授御史。仁宗监国,知其廉直。每法司缺官,即命玘署,有重狱辄付之。历仕中外,所过人不敢犯。宣德三年由福建按察使入为南京左副都御史。奏黜御史不职者十三人,简黜诸司庸懦不肖者八十余人,风纪大振。居二年,以疾卒官。玘负气,好侮同列,治狱颇刻深。然持身廉洁,内行修,事母以孝闻。
(载《明史列传·卷四十六》)
其居家有孝,在官以威严惮吏,遇事善断,所至削妄,费黜贪庸,能举其职。
(载李贤《大明一统志》)
擢福建按察使邵玘为南京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时南京诸司绶弛御史尤多贪,众效尤成风,赃秽狼籍,至是玘奉敕考察,黜奏不肖御史三十余人。纲纪大振,与北院顾佐齐名,宪台为之一清。
(载陈建《皇明通记》)
邵玘,永乐中为福建按察使,用法平恕,严明之政,廉洁之操,二十余年始终一致。
(载《福建名宦志》)
邵公,字以先,世家纯孝乡之椒石。大父巨川翁,与吴学士浚仲相友善。父子祥,从濬仲游学,读书能文。玘幼承家训,长入邑庠[xiáng],登永乐丙戌进士,擢监察御史,历江西福建按察司,升南京左副都御史。居家有孝行,在官以威严惮吏,遇事善断,所至削妄,费黜贪庸,能举其职。
(载章懋《兰溪县志》)
邵玘(1375~1430),字以先。椒石村人。永乐四年(1406)进士,擢监察御史,历官江西按察使、福建按察使、南京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玘幼承家训,在官以威严称,遇事善断,为人外肃内宽,廉直有声。永乐十四年(1416)春,朱棣命玘巡视两浙水旱灾情。至兰溪重灾区,见庐舍尽塌,人畜漂溺,为之泪下,急呈奏本,祈求赈济。所作《永乐丙申年洪水记》,详述灾情,“闻者酸心,见者骇目”。后巡按河南,遇事果断,吏胥无所容奸,所至削妄费,除贪庸,克举其职。宣德元年(1426),调任福建按察使。闽中饥荒,不及奏请,尽发各属仓廪赈济,全活者无数。宣德三年(1428),升任南京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其间奏黜御史不称职者13人,精简庸懦不肖者80余人,纲纪复振。玘理狱公正,冤民伸白,人命所系,能持之以平,时有“无冤都察院”之清誉。宣德五年卒,祀河南名宦祠。《明史》列传。
(载当代《兰溪市志》)
公讳玘,字以先,姓邵氏,其先居睦州。至仁仲公,由金华下干迁居兰溪之椒石,为椒石始祖六世祖。太昌公,讳吉甫,登宋端平二年乙未科吴淑诰[gào]榜进士,任国子监助教。曾祖伯玉祖巨川,于东阁大学士浚仲吴公为执友,因谓之曰:吾素多病,弗获见用于时,幸二子可教,原子授之业,浚仲曰:诺敢不尽心,乃遣公伯父子庸、父子祥从学焉,德业日进。伯父因太祖亲徽取务攻城有功,御赐卫镇抚给帖镇守宁越。父不仕,二难善诗赋倡和,著有山家乐三十篇,及守拙翁集行世。母盛氏。公生于洪武乙卯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自幼颍[yǐng]异,负志挺特,不于凡儿,狎受业于宿学潘可诚、徐均善之门,潜心学问,寒窗暑席,旦夕不少懈,措为文辞,俊章杰句,骇人心目,当以功名事业表见,当世自期,惊坐录载其稚年肄业,归夜经邑厉坛,象鬼啾啾,有一鬼叱曰,邵都堂来也。毋得喧攘,恍见灯烛前导。一日渡江,舟溺,公信步履水面抵岸,见一尸,载下举而痉之。又一日,外祖盛病疫,公以母命往候将至,外祖病中闻二鬼语:邵公来,我等从何处可避?一鬼答曰:床下有坛可躲,至则外祖命公封坛口,沉于江,病遂瘥。
(实录第七世孙一诚采辑编次)
个人作品
永乐丙申年洪水记
明·邵 玘
自古兰江,号为胜地。上通闽广,下接苏杭。当驿邮传命之通津,乃商旅经行之要道。钱粮户口冠乎一郡之先,士农工商恪守四民之分。各安生业,以应科徭。岂知一岁之间,罹此三重之难。聊陈异事,先述其由。
念今岁次丙申,月惟甲午,癸亥日降淋漓之骤雨,延及三朝;乙丑晚起汹涌之洪波,汛腾百尺。黄昏入室,青晓平檐。处处呼相救之声,户户动哀号之泣。田禾淹没,得活者五损七伤;屋宇漂流,仅存者七歪八倒。园圃葱茄多绝类,田畴菽麦尽抽芽。缅此灾伤实为痛恨!缘此重修庙宇,再整田园。开涨地补种粟苗,理荒田复勤稼穑。栖身未定,暂且偷安。既息水灾,复遭旱疠[lì]。烈炽皎阳于六月,晒枯禾稼于千畴。但闻处处桔槔[gāo]声,只见丘丘枯槁色。时维七月,序属孟秋,家家仰望云霓,户户祈求雨降。将谓立求多福,何期反受天殃。十四日忽起括地之飙风,十五日顿下倾盆之骤雨。川源一夜发潜龙,溪间登时成孽海。山崩地陷,浪激波飞。临溪屋宇尽漂流,岸傍人民皆溺没。号天叫地,唤子呼妻。非惟祸起于他乡,抑亦灾延于此境。十七日,高涌滔天之洪水,震扬卷地之狂风。洪汛起自一朝,比前更高八尺。纵有千层之大厦,分无百尺之高楼。一柱才倾,连梯尽失。王浚楼船下益州,民抱树浮;张骞乘槎浮北海,人随屋去。仓箱浮浮而至,似落水之浮鸥;牛羊滚滚而来,如阙河之浴马。嗟夫!人生在世,寿夭关天,何期一日之水灾,断送万千之性命。夫妻南北,父子东西。直至十八日,方见三分水退,渐渐回波归古港,看看复水出前溪。簇簇烟村,变作深深之沟堑;丛丛市井,浑成漠漠之沙滩。酒肆槽坊,惟有几多破瓮;盐坊客舍,仅存数架空包。江边白骨淹黄沙,岸上腐尸横碧草。子含悲而认父,夫啼哭以寻妻,闻者酸心,见者骇目。愁归故里,稻粱屋宇尽成空;惨步荒郊,鸡犬牛羊多绝类。竟无措手,何处安身?聊结草庐,破瓦不堪经夜雨;暂居古址,疏窗安可避寒风?思量半世,家园总是一场春梦,这般苦事难可胜言。有余者再整生涯,无计者实难存活。
府县垂怜施赈济,朝廷闻奏布置恩。谅天数之难期,实生民之应劫。聊陈异事以记时年。虽前事之莫追,遗后人之永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