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戬

郑戬

郑戬(992年-1053年),字天休,苏州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北宋大臣,郑载之弟,早孤。客居京师,师事杨亿。娶李昌言第四女。

天圣二年(1024年)进士一甲第三名,授签书宁国军节度判官,历越州通判、三司户部判官、知製诰,迁权知开封府、三司使,累官至枢密副使。庆历元年(1041年),为宰相吕夷简所忌,以资政殿学士知杭州,迁给事中,累徙永兴军,奏岁减输木二十余万,又奏罢括籴,治豪恶甚严,为政有能绩。后为吏部侍郎,拜奉国军节度使。

皇佑五年(1053年)卒,年六十二(一作六十三),赠太尉,謚文肃。《全宋诗》录其诗二首。

(概述内图片来源:《吴郡名贤图传赞》)

  • 出生地
    苏州吴县(今江苏苏州)
  • 主要作品
    《送余姚知县陈最寺丞》
  • 官职
    宣徽北院使、奉国军节度使
  • 所处时代
    北宋
  • 本名
    郑戬
  • 字型大小
    字天休
  • 民族族群
    宋人
  • 别称
    郑文肃
  • 封爵
    荥阳郡开国公
  • 主要成就
    鉏豪绳猾,强善听决
  • 去世时间
    1053年
  • 謚号
    文肃
  • 出生时间
    992年
  • 追赠
    太尉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郑戬早年丧父,因而发奋学习。寓居京城,事奉杨亿,以善写诗文闻名,后又返回吴地。等到杨亿去世,其宾客弟子都四散离去,郑戬却兼程前往参加葬礼。

郑戬石刻像

天圣二年(1024年),郑戬中进士一甲第三名,被任命为太常寺奉礼郎、签书宁国军节度判官事,召试学士院,任光禄寺丞、集贤校理、越州通判。回朝后,改任太子中允、同知太常礼院,为御製的《发愿文》、《三宝赞》作注解,升任直史馆、三司户部判官,同修《起居注》,以右正言任知製诰。兼掌国子监,挑选明经生讲解经义。迁知审刑院,其后升任起居舍人、龙图阁直学士、权知开封府。

不惧权贵

小吏冯士元非法谋取私利,有人告发冯士元受贿藏有禁书,郑戳彻底追查。供词牵连到宰相吕夷简、知枢密院盛度、参知政事程琳,郑戬便逮捕吕夷简之子吕公绰、吕公弼,弹劾其情状。不久,冯士元被流放海岛,盛度、程琳因曾与冯士元结交往来而被免职,其它被贬受罚的有御史中丞孔道辅、天章阁待製庞籍等十多人,朝议怕他明白切实。

郑戳精明能干善于决断,喜欢出其不意,独自宽贷平民,如果是豪门大姓,则惩治更加急迫,为政颇有能干的名声。调任权三司使,又任转运使考核官吏的政绩,评定出高低等级。又查对三司的支出与收入,得到余钱四百万缙,以右谏议大夫、同知枢密院改任枢密副使。

治理杭州

郑戳与参知政事宋庠因被宰相吕夷简忌恨,都遭罢免,郑戳以资政殿学士知杭州。钱塘湖灌注民田数十顷,吴越曾设撩清军,以疏通淤填之患。吴越归顺后不再治理,葑土堙塞,被豪族僧舍所强佔,使湖水益发狭小。郑戬调拨属县丁夫数万人加以整治,百姓得到好处。 此事被上奏仁宗,仁宗诏令本州岛每年按郑戬之法治理钱塘湖。

改知永兴

庆历二年(1042年),升任给事中,迁知并州,路上又改知郫州,又迁知永兴军。郑戬向朝廷建议说:但凡行军所必需的,希望下发到有关部门审查其轻重缓急,分为三等,不急需的则取消。从前,衙门中的小官向京师运木材,将其漂流在渭水、黄河上,多有漂汝,到达目的地后,则因不合要求而被斥责,往往倾家蕩产也不能赔偿。郑戢奏请每年减少二十多万,又奏请取消括耀,以鼓励百姓存粮。长安是故都,多有强暴凶恶之徒,郑戬对其严加惩处,直至被刺配边地,不法之人都提心吊胆。

出守陕西

不久,任陕西四路都总管兼经略、安抚、招讨使,驻守泾州,允许其便宜行事,又升任尚书礼部侍郎。 当时庆州知州滕宗谅、渭州知州张亢滥用公款对过往官员请客送礼,郑戳将其依法查处。他巡视边疆到达镇戎军,奔赴莲花堡,天气寒冷,与将士们安排酒食,当时西夏李元昊正拥兵逼近边塞。适逢黄昏尘姻大起,有人报告说敌人的骑兵来了,郑哉说:这一定是三川的将士巡边返回,不是敌人的骑兵。随后事情果然如此。

等到边疆战事稍稍平息,仁宗令其返回,知永兴军。当初,静边寨主刘沪计画修筑水洛、结公二城,以使秦、渭的援兵通行,招生羌大王族作为边卫。 郑戬让刘沪与着作佐郎董士廉督办此项工程。适逢郑戬被改任,宣抚使韩琦、知渭州尹洙都认为此举不宜,征召刘沪、董士廉停工返回,二人不肯听命。于是令副将狄青率兵前往,将其解往德顺军监狱。郑戬在朝廷上据理力争,最后二城得以修成。

晚年生活

后升为户部侍郎、资政殿大学士、并州知州。当时辽夏交战,边境奏报交相而上,只有郑戳没有奏报。仁宗派使臣询问原因,郑戳回答说:敌人自己在互相攻打,中原不值得为之忧虑。麟、府之间有荒废不用的土地叫草城川,郑戳招募土人为弓箭手,按人口分配田地。 当初,兴兵作战,费用不足。河东一带流通铁钱,山地多产炭、铁,鼓风炼铁铸造钱币的利润丰厚,严厉惩办屡禁不止。郑戳于是奏请钱以三当一。命令既已发布,士兵百姓相互煽动闹事,数千人拦截走马官承受抗诉。承受是宦官,面对骚乱不能製止。成群的人在州门前叫嚷不休,守门的士兵拦住他们不得进城。郑戳听说后,将他们全部召至庭前,推出主谋者数十人,刺配他州,此事才得以平定。再升任吏部侍郎,改任宣徽北院使,拜奉国军节度使。

皇佑五年(1053年),郑戬去世,享年六十二岁(一作六十三)。朝廷追赠他为太尉,謚号文肃。

人物评价

总评

郑戬遇事,果敢必行。 但他任性近侠,严刑峻法,士民大多心怀怨恨。

历代评价

胡宿:公外济以和,内果于断,倜傥以尚,风谊慷慨,而好功名,精力过绝于人,英词鼓动于物,尹都府干大计,二职并剧,万事倚办老吏,持案待决讼者,操契满前,準量锱铢,判别皂白神无滞用,机应不差,旁接谈宾,行答尺牍,毫法俊健,书意婉,文理尽亲疏,体甚闲暇,参以善谑,杳然虚舟,前史称发百函、佔十吏,殆无以过也,有一善既称道之不舍,又申以奖拔,故出门下者多台阁名彦,贫贱有旧接之者,驩然有恩,为振其乏。...才高而兼华实,文雄而有气骨,盖人伦之华衮而材林之杰藻也,攻诗出于余力,尤极清丽。

王称:戬初以文章有声场屋间,性强毅明峻,意所欲必行之,衣冠子有豪纵犯法者,必法外黥配,余皆惕息云。

脱脱:戬明伟宏放,亦一时之俊。

石蕴玉:鉏豪绳猾,方汉赵张(赵广汉、张敞)。置酒侦敌,边尘不扬。

逸闻趣事

郑戬交结中书官黄元吉。黄元吉被降职外调后,郑戬的同僚对他开玩笑说:老天不要走却我的爷啊!郑戬听后笑着说:你不知道我还有一个爷在。

个人作品

《全宋诗》录有《送余姚知县陈最寺丞》及一断句。

史料记载

《文恭集·卷三十六·文肃郑公墓志铭》

《东都事略·卷五十五》

《宋史·卷二百九十二·列传第五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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