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十二钗又副册

金陵十二钗又副册

金陵十二钗又副册,原作中提到晴雯,袭人。其余一干人原为后世推测,但后来随着《癸酉本石头记》的公布,其他人物均已在此书中查明。

  • 中文名
    金陵十二钗又副册
  • 属性
    绘本
  • 内容
    晴雯,袭人等十二名大丫鬟
  • 出处
    《红楼梦》——清·曹雪芹
  • 释义
    金陵,指南京;十二钗,指十二个最优秀的女子。

金陵十二钗又副册

判词之一云

原文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毁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

初解

“霁月难逢”:雨过天晴时的明月叫“霁月”,点“晴”字,喻晴雯人品高尚,然而遭遇艰难。“彩云易散”隐指晴雯的横遭摧残而寿夭。“彩云”寓“雯”字。“身为下贱”,指晴雯身为女奴,地位十分低下。“多情公子”,指贾宝玉。从这“判词”来看,晴雯属于“又副册”中人。

注解

这一首是说晴雯的。

1.霁月难逢,彩云易散——“霁月”,明凈开朗的境界,旧时称赞人品行高尚、胸怀洒落,就说如光风霁月(出宋诗人黄庭坚语);雨后新晴叫霁,寓“晴”字。“彩云”,喻美好;云呈彩叫雯,寓“雯”字。这两句说像晴雯这样的人极为难得,因而也就难于为阴暗、污浊的社会所容,她的周围环境正如册子上所画的,只有“满纸乌云浊雾而已”。

2.心比天高,身为下贱——这是说晴雯从不肯低三下四地奉迎讨好主子,没有阿谀谄媚的奴才相。

3.风流灵巧招人怨——传统道德提倡“女子无才便是德”,要求安分守己,不必风流灵巧,尤其是奴僕,如果模样标致、倔强不驯,则必定会招来一些人的妒恨。

4.寿夭——短命夭折。晴雯被迫害而死时仅十六岁。

5.多情公子——指贾宝玉。

鑒赏

晴雯从小被人卖给贾府的家僕赖大供役使,连父母的乡籍姓氏都无从知道,地位原是最低下的。在曹雪芹笔下的许多家僕中,晴雯是反抗性最强的一个。她藐视王夫人为笼络丫头所施的小恩小惠,嘲讽向主子讨好邀宠的袭人是哈巴狗。赵姨娘作威虐待芳官,结果被藕官等四个孩子一拥而上“手撕头撞”,弄得狼狈不堪。晴雯站在反抗者一边,对主子欺压家僕反而吃了亏大为称心。抄检大观园时,凤姐、王善保家的一伙直扑怡红院,袭人等顺从听命,“任其搜捡一番”,唯独晴雯,“挽着头发闯进来,‘豁啷’一声将箱子掀开,两手提着底子往地一倒,将所有之物尽都倒出来”,公然反抗,还当众指着狗仗人势的王善保家的脸痛骂。晴雯因此而遭到残酷报复,在她病得“四五日水米不曾沾牙”的情况下,硬把她“打炕上拉下来”,撵出大观园,当夜就悲惨地死去。贾宝玉对于这样思想性格的一个丫头满怀同情,在她抱屈夭亡后,特意为她写了一篇长长的悼词《芙蓉女儿诔》,以抒发自己内心的哀痛和愤慨。这说明贾宝玉之亲近晴雯,自有其开明思想为基础,决不是因为“美人的轻怒薄嗔,受宠的使性弄气”使他觉得“更别具有一番风韵的”。曹雪芹在介绍十二钗的册子时,将晴雯置于首位,这是有心的安排。作者对晴雯的特殊热情,是有现实感受为基础的,在描写她的不幸遭遇的同时,也可能还有政冶上的寄托,所以图咏中颇有“怨时骂世”的味道。这些留待后面的《芙蓉女儿诔》的鑒赏中再说。

又副册判词之二

原文

“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

初解

写的是袭人。袭人出嫁先于宝玉出家,故有末两句判词。续书写她在贾宝玉出家后才“不得已”嫁给蒋玉菡。从“判词”来看,袭人也属于“又副册”中人。

注解

这一首是说袭人的。

1.枉自温柔和顺——指袭人白白地用“温柔和顺”的姿态去博得主子们的好感。

2.空云似桂如兰——“似桂如兰” ,暗点其名。宝玉从宋代陆游《村居书喜》诗“花气袭人知骤暖,鹊声穿树喜新晴”(小说中改“骤”为“昼”) 中取“袭人”二字为她取名,而兰桂最香,所以举此,但“空云”二字则是对香的否定。

3.堪羡——值得羡慕。在这裏带有调侃的味道。优伶,旧称戏剧艺人为优伶。这裏指蒋玉菡。

4.公子——指贾宝玉。作者在八十回后原写袭人在宝玉落到饥寒交迫的境地之前,早已嫁给了蒋玉菡,只留麝月一人在宝玉身边,所以诗的后面两句才这样说。续书未遵原意,写袭人在宝玉出家为僧之后才嫁人,细究起来,就不甚切合诗意了。

鑒赏

袭人原来出身贫苦,幼小时因为家裏没饭吃,老子娘要饿死,为了换得几两银子才卖给贾府当了丫头。可是她在环境影响下所逐渐形成的思想和性格却和睛雯相反。她的所谓“温柔和顺”,颇与薛宝钗的“随分从时”相似,合乎当时的妇道标準和礼法对奴婢的要求。这样的女子,从封建观点看,当然称得上“似桂如兰”。作者在判词中用“枉自”、“空云”、“堪羡”、“谁知”,除了暗示她将来的结局与初愿相违外,还带有一定的嘲讽意味。这一点,脂砚斋的体会不同,他口口声声称“袭卿”,可能把作者的微词也当作赞词了。

在评这首判词时脂砚斋说:“骂死宝玉,却是自悔。”(是说作者自悔)这也许只是脂砚斋自己的观点,未必尽符作者本意。然而,观点尽管不对,批语却仍有研究价值,因为这样批还是话出有因的,否则何以袭人后来嫁给蒋玉菡,倒说宝玉(他的形象中当然有作者的影子在)是该“骂”应“悔”的呢?我们理解是宝玉后来的获罪沦落与袭人嫁人,正是同一变故的结果——即免不了招来袭人担心过的所谓“丑祸”。宝玉为此类“毛病”曾挨过父亲的板子,但他是不会改“邪”归“正”的,所以终至成了累及封建大家庭利益的“孽根祸胎”。当事情牵连到宝玉所亲近的人时(也许与琪官交换汗巾的事还要成为罪证),袭人既不会像晴雯那样索性做出绞指甲、换红绫小袄之类不顾死活的大胆行动,甚至也不可能象鸳鸯那样横了心发誓说“我这一辈子,莫说是宝玉,便是宝金、宝银、宝天王、宝皇帝,我也横竖不嫁人就完了。若是老太太逼着我,我一刀抹死了也不能从命!”袭人唯一能用以表示旧情的,只不过是在将来宝玉、宝钗处于“贫穷难耐凄凉”时,与丈夫一起对昔日的主人有些生活上的资助而已,即脂批所谓“琪官(蒋玉菡)虽系优人,后同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甲戌本第二十八回总评)所以,不管袭人的出嫁是被迫的还是自愿的,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反正,在脂砚斋看来,这是宝玉不早听从“贤袭人”劝“谏”的结果,是宝玉的过失,故曰该“骂”应“悔”。但实际上曹雪芹并没有什麽“自悔”,他后面还借“寻得桃源好避秦,桃红又见一年春”的诗句来暗示袭人的画(第六十三回),这不也含有嘲讽的意味吗?再看册子裏所绘的画,是“一簇鲜花,一床破席”,除了“花”、“席”(袭)谐音其姓名外,“破席”的比喻义也并不光彩。当然,袭人的可讥议并不是什麽她不能“从一而终”,而在于她的奴性。

晴雯

宝玉的丫鬟,也是《红楼梦》中最具叛逆性格的丫鬟。

晴雯从小被卖给贾府的奴僕赖大家为奴。赖嬷嬷到贾府去时常带着她,贾母见了喜欢,

晴雯画像

晴雯画像

赖嬷嬷就孝敬了贾母。她长得风流灵巧,眉眼儿有点像林黛玉,口齿伶俐,针线活尤好。 深得贾母的喜爱。

她的反抗性最强,她蔑视王夫人为笼络小丫头所施的小恩小惠;嘲讽向主子讨好邀宠的袭人是“哈巴狗儿”;抄检大观园时,唯有她“挽着头发闯进来,‘豁啷’一声将箱子掀开,两手提着底子,朝天往地下尽情一倒,将所有之物尽都倒”,还当众把狗仗人势的王善保家的痛骂一顿。

她的反抗,遭到了残酷报复。王夫人在她病得“四五日水米不曾沾牙”的情况下,从炕上拉下来,硬给撵了出去。当天宝玉偷偷前去探望,晴雯深为感动,便绞下自己两根葱管一般的指甲、脱去了一件贴身穿的旧红绫小袄儿赠给他。当夜,睛雯悲惨地死去。宝玉深感哀伤,特作《芙蓉女儿诔》,祭奠晴雯。

袭人

《红楼梦》中人物,原名花珍珠(另一说蕊珠)。小时因家裏没有饭吃,父母快要饿死了,才把她卖给贾府做丫环。她一开始服侍贾母。贾母因见袭人素来闷闷的,言语不多;遂只道袭人是个"闷葫芦“。后贾母因溺爱宝玉,生恐宝玉之婢无竭力尽忠之人,又素喜袭人心地纯良,克尽职任,遂与了宝玉。宝玉因知他本姓花,又曾见陆游《村居书喜》诗“花气袭人知骤暖,鹊声穿树喜新晴”(小说中改“骤”为“昼”) 中取“袭人”二字为她取名,遂回明贾母,更名袭人。这袭人亦有些痴处:服侍贾母时,心中眼中只有一个贾母;如今服侍宝玉,心中眼中又只有一个宝玉。只因宝玉性情乖僻,每每规谏宝玉,心中着实忧虑。宝玉第一次神游太虚仙境之后,强拉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之事,袭人自知贾母已将她给了宝玉,没有推脱,因着此事,(可实际上书中曾在王夫人向贾母稟明已将晴雯逐出一节中明文写到——贾母曾认为晴雯的模样针线聪慧等均在其他丫鬟之上,故本想着日后也就晴雯可长久地侍于宝玉身侧,而不是之后被王夫人看中的袭人)此后宝玉视袭人更是不同,袭人待宝玉更为尽心尽力。袭人曾经向王夫人进言,大谈宝玉不分男女之事。王夫人大惊,同时也很感动,从而视袭人为心腹。紧接着,就命令王熙凤把袭人的月钱上涨至一倍半,也就是姨娘的层次。但最后宝玉与宝钗成亲后,宝玉出家,袭人虽本无奈,最后还是嫁与了蒋玉菡。想来也是那条血红汗巾暗埋下的姻缘线。

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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