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县狐

陵县狐

  • 中文名称
    陵县狐
  • 拼    音
    líng xìan hú
  • 语    出
    《聊斋志异》(卷九)第四十八篇
  • 作    者
    蒲松龄

简介

篇目:陵县狐

拼音:líng xìan hú

语出:《聊斋志异》(卷九)第四十八篇

原文

陵县李太史家[1],每见瓶鼎古玩之物,移列案边,势危将堕。疑厮僕所 为,辄怒谴之。僕辈称冤,而亦不知其由,乃严扃斋扉[2],天明复然。心知 其异,暗觇之[3]。一夜,光明满室,讶为盗。两僕近窥,则一狐卧犊上,光 自两眸出,晶莹四射。恐其遁,急入捉之。狐啮腕肉欲脱,僕持益坚,因共 缚之。举视,则四足皆无骨,随手摇摇若带垂焉。太史念其通灵[4],不忍杀; 覆以柳器[5],狐不能出,戴器而走。乃数其罪而放之,怪遂绝。

注解

据《聊斋志异》手稿本

[1]陵县李太史:未详。

[2]严扃斋靡:牢锁书房门户。扉,门扇。

[3]觇(chān 掺):窥视。

[4]通灵:智慧型通神。具有灵性。

[5]柳器:用杞柳枝条编製的客器。

译文

陵县李太史家,经常看见瓶呀鼎的古玩摆设等物品不知怎麽就挪到桌子边沿上,要掉下去的样子。他怀疑是下人们干的,常愤恐地责备他们。僕人说冤枉,可也不知原因。于是将物品放归原处,把门锁严了。可天明后又那样了,知是怪事,便暗中观察。

一天夜裏,屋裏忽然亮得很,还以为来了贼,很惊讶,两个僕人走进去看究竟。见一只狐狸躺在木柜上,两眼冒光,把四周照得亮亮的。怕它跑了,赶快去捉。狐狸咬僕人手腕想逃,僕人抓得更紧了。于是一齐动手绑了,抬起来看,见四条腿都没有骨头,手一碰,蕩悠蕩悠像带子垂着。李太史怜惜它的通灵,不忍杀掉。于是用柳筐盖住狐狸,狐狸出不来,只能顶着筐走。李太史数落了它的过错,把它放了。过去那种怪事就绝迹了。

作者简介

蒲松龄(1640~1715),又名柳泉居士,聊斋先生,字留仙,一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山东淄川(今淄博)人。早岁即有文名,深为施闰章、王士禛所重。屡应省试,皆落第,年七十一岁始成贡生。除中年一度作幕于宝应,居乡以塾师终老。家境贫困,接触底层人民生活。能诗文,善作俚曲。曾以数十年时间,写成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并不断修改增补。其书运用唐传奇小说文体,通过谈狐说鬼方式,对当时的社会、政治多所批判。着有《聊斋文集》、《聊斋诗集》、《聊斋俚曲》及关于农业、医葯等通俗读物多种。还有文集13卷400多篇,诗集8卷900多篇,词1卷100多阕,以及俚曲14种、戏3部、杂着5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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