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时除领尚书事外﹐还有省尚书事﹑视尚书事﹐省﹑视都为兼顾之意。又有称平尚书事者,平即评议﹐有可参与谋议的意思。领尚书事多为大将军﹑骠骑将军﹐或为光禄大夫﹑给事中之类的高官或皇帝心腹近臣。领尚书事﹑平尚书事往往不止一人﹐如宣帝时张敞﹑于定国并平尚书事﹐成帝时王凤﹑张禹并领尚书事。西汉时主宰尚书者并非尚书令﹐而是领尚书事的贵戚和权臣。
东汉从章帝时开始﹐才见到大臣兼管尚书事的记载。但只称录尚书事﹐录有参与决事的意思,和领相似。录尚书事者多为太尉或太傅﹐或者是由两者并录。东汉晚期﹐除太尉外﹐司徒﹑司空也可录尚书事。东汉时专权的外戚常居将军之位﹐一般不录尚书事﹐而录尚书事者反为实权较轻的三公﹐这也是和西汉不同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