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历任香港总督香港总督,殖民地时期英国派驻香港的英王代表,共历28任,香港回归中国后此职大致由行政长官取代。1843年《英王製诰》颁布,宣布设定香港殖民地,英王是香港的最高统治者,总督则是英王的全权代表,兼任香港三军司令。港督的权力很大,主持香港的行政机关行政局和立法机关立法局,两局的议员都是由港督任命,早期的港督都是由英国殖民地部官员出任,1971年以后港督大多是外交官出身(麦理浩勛爵是第一位);最后一任港督彭定康则是政治家,曾任英国保守党主席。
港督由来
1843年,《英王製诰》颁布,宣布设定香港殖民地。英王是香港的最高统治者,总督则是英王的全权代表,兼任香港三军司令。港督的权力很大,主持香港的行政机关行政局和立法机关立法局,两局的议员都是由港督任命。直至1991年才有第一次立法会直选选出部分议员。早期的港督都是由英国殖民地部官员出任,1971年以后港督大多是外交官出身(麦理浩勛爵是第一位);最后一任港督彭定康则是政治家,曾任英国保守党党魁。
职责义务
主要职责
根据《英皇製诰》,香港总督拥有非常大的权力。在1985年前,立法局所有议员也由总督委任,而在局上所讨论的一切议案最终需要得到总督同意并在议案上签署才可通过。换言之总督在所有议案上也有“最终否决权”。而行政局则与立法局有别,全部议员一直由总督所委任。两局在总督施政上,只会担任顾问及辅助角色。而总督亦为立法局(至1993年止)及行政局的主席。除了两局议员外,总督亦有权委派法官和太平绅士的权力和对政府所有公务员(除“辅政司”,后称“布政司”、财政司、律政司和英国驻港三军司令)进行纪律行动(如罚款)甚至解除其公职。此外,总督亦有赦免囚犯(包括死囚)和免除罚款的权力。更甚的是,因为总督为英王派驻香港的代表,而香港作为英国殖民地,所有官地属英王所有,所以总督有权将官地授予他人及机构(如保良局等)。主要义务
香港总督除拥有非常大的权力,于社会上义务地作为一些团体或组织的名誉负责人,如自梅含理起成为香港童军总会总领袖,自卢押起出任香港大学校监,其后延伸至香港所有大学。历任港督
| 中文名 | 英文 | 任期 |
| 砵甸乍爵士,又译璞鼎查 | Sir Henry POTTINGER | 1843年6月23日-1844年5月8日 |
| 戴维斯爵士,又译爹核士 | Sir John Francis DAVIS | 1844年5月8日-1848年3月21日 |
| 文鹹爵士,又译般鹹 | Sir Samuel George BONHAM | 1848年3月21日-1854年4月13日 |
| 宝灵爵士,又译包令 | Sir John BOWRING | 1854年4月13日-1859年9月9日 |
| 夏乔士·罗便臣爵士, 又译罗士敏,后为乐善美勛爵 | Sir Hercules ROBINSON, later Lord Rosmead | 1859年9月9日-1865年3月11日 |
| 麦当奴爵士 | Sir Richard Graves MACDONNELL | 1866年3月11日-1872年4月16日 |
| 坚尼地爵士 | Sir Arthur Edward KENNEDY | 1872年4月16日-1877年4月22日 |
| 轩尼诗爵士 | Sir John Pope HENNESSY | 1877年4月22日-1883年3月30日 |
| 宝云爵士 | Sir George Ferguson BOWEN | 1883年3月30日-1887年10月6日 |
| 德辅爵士 | Sir George William DES VOEUX | 1887年10月6日-1891年12月10日 |
| 威廉·罗便臣爵士 | Sir William ROBINSON | 1891年12月10日-1898年11月25日 |
| 卜力爵士 | Sir Henry Arthur BLAKE | 1898年11月25日-1903年7月29日 |
| 弥敦爵士 | Sir Matthew NATHAN | 1904年7月29日-1907年7月29日 |
| 卢吉爵士,又译卢嘉或卢押,后为卢吉勛爵 | Sir Frederick Lugard, later Lord LUGARD | 1907年7月29日-1912年3月 |
| 梅含理爵士 | Sir Francis Henry MAY | 1912年7月24日-1919年9月30日 |
| 司徒拔爵士 | Sir Reginald Edward STUBBS | 1919年9月30日-1925年11月1日 |
| 金文泰爵士 | Sir Cecil CLEMENTI | 1925年11月1日-1930年5月9日 |
| 贝璐爵士 | Sir William PEEL | 1930年5月9日-1935年12月12日 |
| 郝德杰爵士 | Sir Andrew CALDECOTT | 1935年12月12日-1937年10月28日 |
| 罗富国爵士 | Sir Geoffry Alexander Stafford NORTHCOTE | 1937年10月28日-1941年9月10日 |
| 杨慕琦爵士 | Sir Mark Aitchison YOUNG | 1941年9月10日-12月25日 |
| 香港沦陷时期的总督 | ||
| 酒井隆中将 新见政一将军 | Lieutenant General Takashi Sakai General Masaichi Niimi | 1941年12月25日-1942年2月20日 |
| 矶谷廉介中将 | Lieutenant General Rensuke Isogai | 1942年2月20日-1944年12月24日 |
| 田中久一中将 | Lieutenant General Hisaichi Tanaka | 1945年2月1日-1945年8月15日 |
| 日治时期结束,英国复权 | ||
| 詹逊(署任),后为爵士 | Franklin Charles Gimson, later Sir Franklin Charles Gimson | 1945年8月15日-1945年9月 |
| 夏悫爵士(军管) | Sir Cecil H.J. Harcourt | 1945年9月-1946年4月30日 |
| 杨慕琦爵士(复任) | Sir Mark Aitchison YOUNG | 1946年5月1日-1947年7月25日 |
| 葛量洪爵士 | Sir Alexander William George Herder GRANTHAM | 1947年7月25日-1958年1月23日 |
| 柏立基爵士 | Sir Robert Brown BLACK | 1958年1月23日-1964年4月14日 |
| 戴麟趾爵士 | Sir David Clive Crosble TRENCH | 1964年4月14日-1971年11月19日 |
| 麦理浩爵士,后为勛爵 | Sir Murray MacLEHOSE, later Lord MacLehose of Beoch | 1971年11月19日-1982年5月20日 |
| 尤德爵士,于任内病逝 锺逸杰爵士(署理) | Sir Edward YOUDE Sir David AKERS-JONES[Acting] | 1982年5月20日-1986年12月4日 1986年12月4日-1987年4月9日 |
| 卫奕信爵士,后为勛爵 | Sir David WILSON, later Lord Wilson of Tillyorn | 1987年4月9日-1992年7月9日 |
| 彭定康,后为勛爵 | Rt. Hon. Christoper Francis PATTEN, later Lord Patten of Barnes | 1992年7月9日-1997年6月30日 |
总督简介
1、砵甸乍爵士(1843--1844)
一八四二年,满清政府因于鸦片战争中战败而签订南京条约,当中将香港岛割让予英国。一八四三年英维多利亚女皇签署香港宪章,宜布香港成为英国殖民地,并委派砵甸乍爵士为香港第一任总督。除了港督外,砵甸乍爵士同时亦兼任香港注军总司令。他来港后即成立以港督为首的议政局、定例局,可惜在砵甸乍任内两局极少举行会议,更可说是形同虚设。由此可见,当时的砵甸乍拥有极大权力。由于受到英国商人的不满而受到孤立,砵甸乍爵士逐于翌年离仕,亦成为任期最短的港督。
2、戴维斯爵士(1844--1848)
一名中国通,故此他为自己改了一中文名为爹核士。在戴维斯爵士任内,香港进行了第一次的人口普查,当时全港人口为二万三千九百八十八人,而人口普查亦成为香港政府的惯例。由于他的施政得不到当时的英国商人支持,再加上与下属不和,戴维斯爵士逐愤然辞职,黯然离港。
3、文鹹爵士(1848--1854)
一名外交家。他上任后大量节省政府开支,以达到收支平衡,同时积极刺激房地产买卖,使库房收入大增。由于文鹹爵士待人随和,处事沉稳,不单英国政府对他甚为赏识,而他与香港各方人士亦有良好关系 )。
4、宝宁爵士(1854--1859)
为自己改了一中文名为包令。在他任内,广州发生了阿罗号事件,宝宁爵士曾代表英国要求当时的两广总督叶名琛道歉,最后导致英法联军之战。
5、罗士敏勛爵(1859--1866)
一八六零年,当时的满清政府因于英法战争中战败,被迫签订北京条约,将九龙半岛割让予英国,而英国政府亦宣布九龙半岛归香港总督所管辖。直至一八六五年罗士敏勛爵任满,他才被调任锡兰总督。
6、麦当奴爵士(1866--1872)
在他任内,广东海关巡逻船进入香港水域搜查走私漏税船只,影响正常贸易,英国商人称为封锁香港,而这次的封锁,影响香港达二十年之久。
香港总督第6任7、坚尼地爵士(1872--1877)
坚尼地爵士与麦当奴爵士是同乡及校友,且阅历大致相同,但他们的性格却极不相同,他是继麦当奴爵士后成为香港第七任总督。
8、轩尼诗爵士(1877--1883)
允许华人在中区兴建商店及建筑物,对该地区的建设有重大贡献。另一方面,他亦委任第一位华人非官守议员伍才进入立法局,并準许华人申请归化入英籍,由此可见当时华人的地位慢慢提升。轩尼诗爵士任满离港后转而出任模裏西斯总督。
9、宝云爵士(1883--1887)
他本是一教育工作者,更曾任大学校长以及新世兰总督。可惜他在任两年后便以身体欠佳为理由退休并返回英国,并由当时的辅政师马师署任其职务。直至一八八六年,困扰香港达二十年之久的封锁香港事件亦结束。由一八八七年开始,署理港督改由当时驻港英军司令金马伦少将出任。
10、德辅爵士(1887--1891)
在他任内,山顶缆车正式通车;而香港电灯公司亦开始为香港提供电力。德辅爵士离任后由驻港英军司令柏立基少将出任署理港督。
11、罗便臣爵士(1891--1898)
他到任后不久,便出席当时的香港西医学院第一届毕业典礼,该年的毕业生只有两人,其中一人便是中国国父孙逸仙先生,他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并于澳门行医。及后在一八九五年他在中环成立兴中会,密谋在中国起义以推翻满清政府,可惜在他广州起义中失败被迫逃到香港,最后他更要逃亡到日本。罗便臣爵士离任后其职务由当时驻港的英军司令柏立基少将暂代。
12、卜力爵士(1898--1904)
在他到任前五个月,清廷的李鸿章与英国驻华公使窦纳乐爵士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将新界的土地租与英国九十九年,由七月一日开始,但九龙城寨仍由清政府所管辖。翌年四月,卜力爵士派员到大埔接管新界,但却遇到原居民的强烈反抗,由当时的驻港英军司令加士居将军派兵前往镇压。一九零三年,卜力在主持最高法院(即今立法会大楼)的奠基礼后同日任满离开香港,调任锡兰总督,由辅政司亨利‧梅爵士(香港第十五任港督梅含理爵士)任署理港督。
13、弥敦爵士(1904--1907)
是一位军人出身的内政官员,他十分重视香港的城市发展,在他主持下,港府製定了一个较完善的中区重建规划,同时亦开闢了九龙区的主要干道。
14、卢押勛爵(1907--1912)
他在任期间,曾向英国政府建议将山东的租借地威海卫交还与中国,以作为中国将新界永久割让与英国的交换条件,虽然当时的殖民地部同意予以考虑,可惜最后却不了了之。卢押勛爵亦提出香港需要有一所大学的构想,终在一九一二年三月香港大学举行开幕礼,由他兼任校长。香港大学教学楼卢嘉楼、宿舍中的卢嘉舍及山顶的卢押道都以他的名字命名。
15、梅含理爵士(1912--1919)
他曾任香港政府的辅政司,十分熟悉香港事务。当他到香港履新时先由卜公码头上岸,然后转乘八人大轿,突然一刺客对他枪击,幸他未有受伤,这亦使他成为唯一一位被行刺的港督。自此以后,梅含理爵士便改以汽车代步。直至一九一九年,当梅含理爵士于加拿大休养时,突以健康欠佳为理由,获準提早退休。他在香港的职务由当时辅政司史云署任。
16、司徒拔爵士(1919--1925)
由他开始,以后的港督都被冠以汉性。在他任内,香港曾发生几次的罢工,使香港经济大受影响。一九二二年发生海员大罢工;一九二四年省港大罢工发生,香港华工为了声援上海五卅惨案开始罢工,同时要求废取不平等条约及改善香港华人的待遇。大罢工初期,港府企图强加阻压,但却带来反效果,使过十万的工人离港返回中国,香港经济受到严重打击,百业萧条,但港英政府却束手无策。最后司徒拔爵士黯然离港。.
17、金文泰爵士(1925--1930)
他能说粤语及国语,同时亦深爱中国文化。在他任内,历时一年零四个月的省港大罢工终于结束,香港经济开始复甦。此外,啓德机场亦正式啓用。金文泰爵士于一九三零年任满离港,调任新加坡总督兼马来西亚高级行政专员。18、贝璐爵士(1930--1935)
一九三零年贝璐爵士到港就任第十八任总督,同年港粤两地首次有飞机通航;此外,在地电话亦迈进自动化年代。一九三五年贝璐爵士离任,贝璐道因此而得名。他离任后由辅政司修顿任署理港督,任内港英政府放弃银本位,改革币製,自行发行港币。
19、郝德杰爵士(1935--1937)
在任期间,首班定期航机「多拉多号」降落香港啓德机场;此外,玛丽医院亦正式啓用,成为香港大学医学院的附属医院。一九三七年四月郝德杰爵士离任,调任锡兰总督,由辅政司骆克爵士任署理港督,郝德杰道因他而得名。同年七月七日发生卢沟桥事变,日本侵华,自此以后,十多万的难民涌入香港。
20、罗富国爵士(1937--1941)
他上任后,正巧抗日战争开始,他遂颁布紧急条例,宣布香港为中立区,以置身事外。后来,广州为日军攻陷,大批难民纷纷来港避难,使当时人口大增。另一方面,港府亦开始进行如灯火管製演习、建筑防空洞等措施以应付当时日军以进驻深圳的紧急局面。
21、杨慕琦爵士(1941--1947)
上任后不久,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结果在当年的圣诞节,香港沦陷。当日,杨慕琦爵士扛 白旗,渡江到九龙半岛酒店向日本投降,最后更被关进集中营,而香港亦进入了三年零八个月的日治时期。直到日本战败,大战结束,杨慕琦爵士才被释放,但他并没有即时回港,而是返回英国休养。此时的香港,由夏準将以军政府代执行职务。直至一九四六年二月,杨慕琦爵士才再重临香港,重新履新,他组织民政府,发展空运,奠定了香港日后发展旅游业的基础。直至任期届满,他才离开香港。
22、葛量洪爵士(1947--1958)
他曾来港作官学生,故此对香港事务十分熟悉。而他亦是历史上第二位任期最长的港督。在一九五三年十二月,当时的石硖尾木屋区发生严重火警,致多人无家可归,故政府于灾区兴建徙置大厦以安国灾民,这亦标志 政府的房屋政策进入一个新阶段。
香港总督第17任金文泰23、柏立基爵士(1958--1964)
他和杨慕琦爵士一样,都曾在日本侵略亚洲时期成阶下囚,当时他身在马来西亚。在他任内最为人们所谈论的一定是在一九六三年的严重水荒,当时实施四日供水一次,人口较稠密地区每次供水四小时,而人口较少的更只获供水三小时,市民都要排队轮候食水。
24、戴麟趾爵士(1964--1971)
翌年,洋紫荆正式被市政局选为香港的市花。而他离任前开始实施六年的国小免费教育,为香港日后的教育发展踏出一重要的步伐。
25、麦理浩勛爵(1971--1982)
有史以来任期最长的港督,比葛量洪爵士的任期多出十二日。他在任内成立了「廉政公署」,致力提倡廉洁的风气;而九年免费教育亦于当时开始。但最为香港市民留意的,必然是越南难民问题及香港前途问题。自一九七八年开始,大量越南难民拥到香港,香港亦成为「第一收容港」,越南难民问题在以后的十多年对香港十分困扰。而随 英国租借新界的限期日近,商人都对香港前途极其关注,直到一九八二年邓小平向包玉刚爵士表示中国决定于新界租约期满后收回香港主权,情况才遂渐明朗化。
26、尤德爵士(1982--1987)
唯一一位在任内逝世的港督。和以往的港督一样,他亦是一名外交家。在他的任内最重要的事莫过于中英双方对香港前途的谈判以及于一九八四年中英联合声明的签署,这亦标志 过渡期的开始。此外,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及基本法谘询委员会亦分别成立。可惜,尤德爵士在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四日于北京英国注华大使馆官邸睡眠时逝世,其职务由当时的布政司代为处理。而香港亦于翌年成立尤德爵士纪念基金以作为对他的记念,为本港平民提供教育及鼓励他们接受教育及进行学术研究。
27、卫奕信勛爵(1987--1992)
卫奕信勛爵十分熟识香港事务,曾任香港政府的政治顾问,并于八七年成为第二十七任的港督。在他的任内最为人谈论的绝对是他提出在大屿山兴建一新机场,当时被称为「玫瑰园计画」。另一方面,十八名由香港市民直接选举的立法局议员产生,改变了以往立法局议员全由政府委任或间选(功能组别)产生的局面。直到九二年,卫奕信勛爵才黯然离开香港
28、彭定康(1992--1997)
香港总督第28任彭定康彭定康是香港第二十八任同时也是最后一任的香港总督。他本是英国保守党的领导阶层,但由于他未能在大选中取得议席,故辞去保守党内的职位,并被委任为香港总督,成为出任此职位的首位政客。与其他的港督不同,他到任时一反常态,并没有穿上殖民地官服,反而一身便服,作风亲民,并且经常到香港各区巡视,故受到香港市民的热烈欢迎,人们都以与他握手为荣。但在彭定康任内最为市民所谈论的,却是他与中国政府在香港政製发展的争议。自他上任后,积极推行香港的民主发展,提出政改方案。他不单在区议会、市政局及区域市政局推行全面直选,废取委任议员的製度;在九五年的立法局选举中他增设九个新功能组别,选民差不多包括所有市民,加上十个由所有区议员组成的选举委员会所选出的议员,以及原有的二十名直选议员,使立法局的民意代表大增,同时亦大大促进香港的民主步伐。可惜他的改革却被中方指其违反基本法,更被鲁平称为千古罪人,他的一言一行皆受到指责,这段时期的中英关系可说是自中英联合声明签订以来最恶劣的。随 英国在香港的统治权于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结束,彭定康的港督任期亦同告届满。但彭定康并没有因此而离开政治舞台,现在他是欧盟的对外事务专员,并且曾多次到中国访问。虽然彭定康在任内为香港带来很多沖击,但他仍深受市民欢迎,就算是他已经离开香港多年,人们并没有忘记他。每当他重临香江,市民都争相前往所赏他的风採,这便足以証明他在香港市民心目中的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