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宜宾公车爆燃事件

5·12宜宾公车爆燃事件

2014年5月12日,四川宜宾南门桥一辆14路公车发生爆燃。事故造成1人死亡,多人受伤。2014年5月13日,经公安机关初步调查认定:宜宾"5·12"公车燃烧事件是人为造成,现场唯一死者余跃海系纵火犯罪嫌疑人。

  • 中文名称
    5·12宜宾公车爆燃事件
  • 时    间
    2014年5月12日
  • 原    因
    公车发生爆燃
  • 地    点
    四川宜宾

事件介绍

2014年5月12日下午5点多,宜宾市南门桥上,一辆14路公车发生爆燃。事件发生后警方和消防抵达现场,并对该桥两边进行封锁。

伤亡情况

5月13日凌晨1时,四川宜宾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5.12”公车燃烧事件系人为纵火,事件造成1人当场死亡,乘客和参与救援民众入院观察、治疗人员总计77人,其中重症3人、危重9人。其中,有1人因伤势较轻已出院返家。

案件侦查  

公交公司表示,是有人蓄意纵火导致此事故。

2014年5月12日警方查明“5.12”公车燃烧事件死者身份。死者跃海,男,汉族,四川省内江市人,生于1963年1月16日。

2014年5月13日,经公安机关初步调查,认定:宜宾“5·12”公车燃烧事件是人为造成,现场唯一死者余跃海系纵火犯罪嫌疑人。

死者身份确认

证据1:手机

警方从死者腰部提取到一部手机,机主登记资料为余跃海。

证据2:亲属辨认

经余跃海亲属辨认,死者为余跃海。

证据3:指纹

2007年因一起伤害案,余跃海被翠屏区公安分局治安拘留15天,并留下十指指纹。通过比对,认定同一。

证据4:DNA

警方比对了余跃海和其女儿的DNA,认定二人系父女关系。

作案动机调查

2014年5月14日下午,宜宾市公安局向媒体通报了宜宾“5·12”公交车燃烧事件案侦情况。相关证据锁定,警方最终调查排除了其他人员参与共同作案的可能,系余跃海个人实施的极端行为。事发后,宜宾市检察院派专人从立案、侦查,到破案进行了全程监督。

宜宾市公安局副局长廖方伦回应了“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精神病”这一问题:认定一个人是否有精神病,是一个科学、系统的论证过程。初步查明情况显示,嫌犯纵火前后并无明显精神病迹象。

余余跃海的朋友介绍,余跃海平时喜欢喝酒,在纵火前的一段时间曾对朋友表示“自己有病,快要死了”。

一位不愿具名的政府部门知情人士透露,余跃海平时喜欢喝酒,热衷推销其所谓的不切实际的新貭素教育理念,曾到某机关信访部门去要求获得资助。“经常是喝得二麻二麻地来信访,滔滔不绝地谈貭素教育。”这位知情人说。

作案过程通报

四川宜宾警方通报公交纵火案嫌犯余跃海作案过程:纵火者余跃海于2014年5月12日15时55分许,乘坐电三轮离开其住地,手提蓝色包装袋,袋内有装汽油的白色塑胶桶。16时45分许,到达南门桥北桥头女学街口公车站,并在此逗留。16时56分许,登上14路公车中门,手中提有蓝色包装袋。16时58分许,在14路公车中门处倾倒汽油并用打火机点燃,引发公车燃烧。

案件影响

嫌犯女儿晶晶平时住在学校,成绩很好也听话。案发后,余跃海女儿晶晶的生活已经受到了影响。不管是学校还是老师,都没有对晶晶另眼相待,老师希望晶晶的生活不要因此受到更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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