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国际音标(International Phonetic Alphabet,IPA)
1886年初,丹麦语音学家Otto Jesperson建议建立国际语音学会并在巴黎设立,及由英国的Henry Sweet倡议,由法国的Paul Passy和英国的D·琼斯等人于1888年製定国际音标表,发表在《语音教师》上(“国际语音学会”前身“语音教师协会”的会刊),这是历史上第一个国际音标表。后经多次修订,现通行的是2005年修订的方案。
国际音标严格规定以“一符一音”为原则,即“一个音素一个符号,一个符号一个音素”。由于学会成员大多来自西欧,故以拉丁字母为基础,但因人类语音差异很大,有限的拉丁字母远不够用,于是就用改变字形、增加附加符号和借用别的语言的字母的方法来补充。读音上,为照顾习惯,多数符号以仍读拉丁语或其它语言的原音为原则。
ipa国际音标是英法两国学者创定的,主要适用于标注印欧语言、非洲语言和一些少数民族语言。它发表后,在欧洲语言学界比较流行。美国人多数仍用他们自己研究美洲印地安语的符号。
国际音标中的一些与拉丁字母相同的辅音如
,[t],[d],[k],[g],[m],[n],[f],[v],[s],[h],[z],[l],[w] 等已经广为许多欧洲语言使用的字母,在用法上与英语并无差别,而与拉丁字母相同的母音符号[a],[e],,[o],[u],它们的用法则较接近西班牙语或义大利语中的发音,如的发音为英文 piece 中的 i,而 [u] 为英文 food 中的 oo。
国际音标是记录语音的最重要的工具,也是学习语言离不开的工具。例如,可以用在字典中表示发音的方法;可以用于野外调查记录语言语音,构成一门语言书写系统的基础;或者给以前无文字的语言设计正字法;或者给语言分析的声学或其他显示作注解。
原则
⑴同一语言的两个语音被用来区分词的时候,应尽可能用不带附加符号的两个不同符号来表示。尽量首选拉丁字母,只有拉丁字母不够用的时候才採用其他符号。
⑵当两个语音非常相近,任何语言都不会用来区别意义时,作为一条规则,它们应该用同一符号来表示。在必要时,可以用不同的符号或附加符号来区别。
⑶完全不使用附加符号是不可能的。国际语音学会建议尽量能将它们的用法限製于一下情况:a、表示音长、重读和音高;b、表示语音的细微差别;c、用一个附加符号能避免设计大量新符号。
IPA的电脑编码处理开始于1989年的国际语音学会的Kiel大会。统一编码联盟(Unicode Consortium)和ISO通用字元集已将其编入ISO 10646,近期的版本为2005年5月发布的5.0版。

















